当夫妻感情走到尽头,很多人会选择通过离婚法院起诉流程来解除婚姻关系。笔者经办的一个典型案例是2021年上海某外企高管的离婚诉讼,男方因女方长期精神虐待而起诉,整个流程历时8个月才最终判决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启动离婚诉讼的第一步是递交起诉状。实务中需特别注意:1. 诉状要明确具体诉求(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2. 附上结婚证复印件;3. 预交案件受理费。有个细节很多当事人会忽略——如果结婚证遗失,需要先到民政部门补办证明。
立案后的送达阶段往往会出现波折。笔者曾遇到一个案子,被告故意更换住址逃避送达,最后不得不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这种情况下诉讼周期会延长2-3个月,建议原告要做好心理准备。
庭审环节是整个离婚法院起诉流程的核心。法官通常会重点审查三个方面:1.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1079条);2. 子女抚养方案是否合理;3. 财产清单是否完整。笔者特别提醒,对于房产、股票等价值波动大的财产,最好在起诉前就做好证据保全。
实务建议:1. 涉及家暴的记得在起诉时提交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2. 跨国婚姻要特别注意文书公证认证问题;3. 调解阶段提出的方案要留有协商余地。
思考题:在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分居期间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等间接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的法定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