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吗?这个问题在法律界早有定论。根据我国《刑法》第259条,破坏军婚罪明确将现役军人婚姻纳入特殊保护范围,这是普通婚姻关系所没有的法律待遇。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张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周某,交往三个月后才发现周某丈夫是海军现役军官。尽管张某立即终止了关系,但仍被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提起公诉。这个案例警示我们,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特别关系,司法实践中对"明知"要件的认定往往比想象中更严格。

笔者认为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特别注意: 1. 保护期限涵盖整个服役期间,包括探亲假等非战时状态。 2. 不仅禁止重婚、同居,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也可能构罪。 3. 军人配偶主动隐瞒婚姻状况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实务中曾发生过这样一起争议案件:某文工团演员与驻地军官妻子发展恋情,辩称不知对方已婚。但法院根据二人多次在军营附近约会的证据,最终认定其应当知道对方军人配偶身份。这说明司法机关在判断主观认知时非常注重生活常理和客观环境。

给法律从业者的建议: 1. 办理涉军案件时要特别注意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效力。 2. 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时需强调军婚的特殊性。 3. 辩护时可从"确实不知情"角度寻找突破点。

值得思考的问题:随着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改革,非现役文职人员的婚姻是否也应纳入军婚保护范围?毕竟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特定法律关系,但军队人员构成的变化确实带来了新的界定难题。

最后要明确的是,"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一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这种保护既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奉献的认可,也是维护军队稳定的必要措施。任何试图挑战这一底线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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