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分居在法律实务中是个技术活,不少当事人误以为分开住就算数。其实《民法典》第1079条说的"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同时满足主观和客观要件。笔者处理过的案例里,至少有30%因为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
去年深圳有个典型案例:张先生主张分居三年,却每月给妻子转生活费。法官认为这属于变相履行扶养义务,最终没认定分居成立。关键点在于:1. 必须彻底终止共同生活;2. 经济往来要切割清楚;3. 对外不再以夫妻名义活动。
怎样才算分居的证明也有讲究。2023年苏州中院的新判例显示:1. 单独居住证明要有连续性和排他性(比如整租合同比合租更有力);2. 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能反映感情状态;3. 重要节日是否团聚很关键。有个案子男方提交了两年情人节送花记录,直接导致分居主张被否。
实务中容易踩的坑是:1. 为应付家人偶尔同住;2. 共用网络缴费账户;3. 让孩子在双方住处轮流居住。笔者建议采取"三不原则":不同住、不混同、不互动,才能真正满足怎样才算分居的法定标准。
突发情况提示:如果遭遇家暴被迫离家,记得立即报警并做伤情鉴定。这种情况下怎样才算分居?只要有出警记录和就医证明,分居时间可以从离家当日计算,不用等两年也能起诉离婚。
留给读者的思考题:疫情期间因隔离政策被迫分隔两地的夫妻,若持续两年未见但每天视频联系,是否符合法定分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