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农村违法自建房在离婚诉讼中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法院在裁判时既要考虑《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又要兼顾土地管理相关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典型案例:王某与赵某婚后在农村宅基地上违规扩建了3层楼房(超出审批面积120%),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争议较大。法院最终判决:1. 因房屋系违法建设,不予分割产权;2. 考虑到子女抚养需要,判令女方继续居住底层;3. 明确该判决不影响行政机关对违建的查处。这个案例生动展现了法院处理婚内农村违法自建房时的裁判思路。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类案件存在三个特殊点:1. 违法建筑本身不受物权法保护;2. 使用权分配要考虑户籍、子女抚养等实际因素;3. 需为后续可能的行政处罚预留空间。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法院对婚内农村违法自建房的处理尺度可能存在差异。
实务中建议采取以下策略:1. 提前做好房屋合法性评估;2. 若涉及拆迁补偿款争议,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3. 通过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使用权问题。值得探讨的是:当婚内农村违法自建房部分合法、部分违建时,法院会如何认定其财产属性?
在处理婚内农村违法自建房分割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明白:即便获得暂时使用权也不等于取得合法产权。笔者建议此类案件最好聘请熟悉当地土地政策的律师参与诉讼,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