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误区。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个典型案例:王女士2018年用婚前存款支付首付50万购买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婚后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120万。2023年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该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判决说明,即便房产证标注单独所有,婚后的共同还贷行为仍可能改变财产性质。

笔者认为需要重点考察三个要素:1.购房时间节点是否跨越婚姻关系;2.资金构成中是否包含婚后收入;3.产权登记与实际出资是否相符。比如用婚前的个人积蓄全款购房并保持账户独立,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实务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情形包括:1.父母部分出资但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2.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但婚后才办理产权证;3.使用婚前财产与婚后收入混合还贷。这些情况都需要结合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证据综合判断。

给当事人的三点建议:1.婚前购房尽量保留完整的资金凭证;2.婚后还贷建议使用独立账户并备注用途;3.涉及大额赠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夫妻一方用婚前房屋拆迁款购置新房,该房产的权属该如何认定?

最后要强调的是,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个人财产,关键要看资金来源和婚姻期间的贡献程度。在涉及大额资产时,提前做好财产规划往往能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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