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签的购房合同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这个问题,很多准备结婚的年轻人都会遇到。笔者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发现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藏着不少法律门道。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去年深圳有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婚前签了购房合同并付完全款,虽然房产证是婚后办的,法院仍认定这是他的个人财产。这个判决说明,关键要看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和付款情况。
不过实务中需注意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婚前签了购房合同就万事大吉。实际上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配偶是可以主张相应权益的。就像杭州2023年有个案子,女方虽然婚前付了首付,但因为婚后用了夫妻共同收入还贷5年,最终男方分到了40%的份额。
笔者认为判断"婚前签的购房合同属于婚前财产吗"要考虑三个要素:1. 资金流水要清晰可查;2. 贷款偿还方式要明确;3. 增值部分要单独计算。特别是现在房价波动大,增值部分的计算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给准备买房的朋友几点建议:1. 最好开设专用账户支付房款;2. 保留所有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3. 考虑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4. 重大决定前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
留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但首付款是向父母借的,婚后夫妻共同还债,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分?这涉及到债务性质和还款来源的认定问题。
总之,"婚前签的购房合同属于婚前财产吗"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每对夫妻的情况都不同,建议提前做好规划避免日后纠纷。毕竟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