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常见疑问,咱们得掰开揉碎了说。民法典其实给了明确答案:婚后继承的财产原则上算共同财产,但遗嘱里白纸黑字写明给个人的除外(《民法典》第1063条)。这就好比有个特别通行证,能突破夫妻共有的一般规则。
去年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李女士公公的遗嘱写着"XX小区302室由李明单独继承,与配偶无关"。后来小两口闹离婚时,法院二话不说就把房子判给了李先生。您猜为什么?关键就在"单独继承+与配偶无关"这九个字上——把排除共有的意思表达得明明白白。
笔者发现很多人存在认知盲区:觉得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拿到的财产就当然对半分。其实像这种遗嘱只写一个人名字的情况,只要加个"个人专属""不作为婚内财产"之类的限定语,就能稳稳锁住产权。不过要注意啊,光写"由长子继承"这种模糊表述可不行,得把排除共有的意思说透才行。
给大家划几个重点: 1. 立遗嘱时建议采用模板化表述:"由XXX个人继承,不属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2. 遇到遗产分割争议时,重点看文义是否达到排除共有的证明标准。 3. 房产类遗产记得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时注明"依据遗嘱单独所有"。
留个思考题:如果遗嘱写的是"由女儿王芳管理使用",但没说能不能算共同财产,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这里头可就有意思了...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遗嘱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很干脆——不算!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指名道姓指定个人;二是排除共有的意思表示清楚无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专业律师帮人立遗嘱时总要反复推敲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