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上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经常成为焦点。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论登记在谁名下。比如2022年上海徐汇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虽然婚房只登记在丈夫陈某名下,但因其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存款,最终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情况。以深圳龙岗区2023年的一个案例为例:赵某婚前支付首付300万购买房产并单独登记,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280万。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赵某所有,但需补偿配偶方140万元及相应增值部分。笔者认为这种裁判思路既保护了产权登记人的权益,也体现了对婚姻贡献的认可。
实务中还需注意几种特殊情形:1. 若房产系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约定赠与子女个人,即使婚后取得产权证也可能被认定个人财产;2. 通过继承取得的房产若被继承人明确指定由一方继承,同样可能排除共有属性;3. 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的优先适用约定内容。
律师建议:对于房本上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类问题,最稳妥的做法是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证明、还贷记录等证据。同时建议重大财产处置前双方充分沟通并留存书面材料。
思考题:如果婚内一方擅自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共有房产出售给善意第三人,不知情配偶该如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