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吗

在家庭法律实务中,"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法律问题。虽然法律允许父母协商变更抚养权归属,但这种放弃往往伴随着复杂的后续问题。

最近代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张女士因抑郁症治疗需要,与丈夫签订协议放弃对6岁儿子的直接抚养权。但半年后病情稳定时想恢复抚养权,却遭遇前夫拒绝。法院最终裁定:虽然"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但恢复抚养权需综合评估子女最佳利益。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1084条确立了三个关键原则:1. 父母离婚不影响亲子关系;2. 抚养权确定以子女利益为优先;3. 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即便选择"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也不能免除作为父母的基本责任。

笔者注意到一个矛盾现象:在2023年某地法院统计的200起变更抚养权案件中,约35%的案件涉及当初主动放弃抚养权的一方要求恢复权利。这反映出"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在实践中可能被过度简化理解。

操作建议:1. 放弃前务必咨询专业家事律师;2. 协议中明确约定情势变更条款;3. 建立定期探望的保障机制;4. 保留教育医疗事项的知情权。

延伸思考:当父母因经济压力主张"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如何介入保障儿童权益?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