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归属认定是婚姻家事案件中最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之一。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规定,判断标准主要看两点:一是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二是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2023年上海某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妻子为支付双胞胎早教课程借款8万元,虽然丈夫起初不知情,但因属于合理教育支出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怎么认定夫妻债务归属往往需要考虑三个维度:1. 负债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 资金用途是否具有家庭属性(如购房、医疗等)。3. 未举债方是否享有债务带来的利益。笔者曾代理过一个典型案例,丈夫借款20万用于个人古玩收藏,尽管发生在婚内,但因与家庭生活无关最终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需特别注意的特殊情形包括:1. 分居期间的债务通常需要更严格的审查标准。2. 经营性债务要结合工商登记、实际参与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去年北京有个服装店案例就很典型,虽然登记在妻子名下,但因丈夫实际负责采购运营,相关货款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实务建议:1. 对于大额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聊天记录。2. 避免混合使用个人账户处理家庭开支。3. 发现异常负债要及时通过律师函等方式固定证据。
思考题:如果一方瞒着配偶借款给兄弟姐妹买房装修,但声称这是"家族互助传统",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夫妻债务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