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因出轨离婚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有多长

关于因出轨离婚的损害赔偿时效问题,很多当事人都会问"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有多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和第188条规定,虽然离婚诉讼本身不受时效限制,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在发现出轨行为后3年内提出。

实务中曾有这样的案例:2021年上海某银行职员李女士(化名)偶然发现丈夫与下属的暧昧短信,但因孩子高考选择隐忍。直到2024年整理旧手机时才发现更多出轨证据。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婚姻关系存续超过10年,但因出轨离婚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应从2024年实际取得完整证据时起算。

笔者认为这个判决体现了三个重要原则:1. 时效起算以"知道且能证明"为标准。2. 婚姻存续期间不影响时效计算。3. 电子证据的完整性直接影响请求权行使期限认定。

实务建议:1. 发现可疑迹象就要有意识保存证据,不要等到感情完全破裂。

实务建议:1. 发现可疑迹象就要有意识保存证据,不要等到感情完全破裂。2. 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最好做区块链存证或公证。3. 即使暂时不打算离婚,也要注意因出轨离婚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配偶持续多年存在不同出轨对象,这种情况下"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有多长"该如何分段计算?这涉及到持续性侵权行为的特殊时效规则。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