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继承纠纷中的高频争议点。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立遗嘱时不能擅自处置配偶的财产份额。
2023年上海某区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中,李先生将夫妻共有的三套房产全部指定由弟弟继承。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1. 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份额;2.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仍自动享有50%权益;3. 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无效。这个案例清晰回答了遗嘱能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疑问。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种特殊情形: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父母指定赠与给子女的财产、伤残赔偿金等特定款项。这些财产的权属认定会直接影响遗嘱效力。笔者建议,在涉及大额资产处置时,最好提前做"三步确认":查清财产来源、明确共有比例、做好权属公证。
关于遗嘱能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实操建议:1. 立遗嘱前应与配偶充分沟通;2. 对混合财产(如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要专业分割;3. 可考虑采用"部分自书+部分公证"的形式增强效力。例如杭州王女士就通过公证明确其只能处置房产中还贷增值部分的35%。
值得思考的是:当夫妻各自立下相互矛盾的遗嘱时(比如丈夫处置70%份额给子女,妻子主张50%基础份额),法院会如何平衡《民法典》第1062条与第1133条的冲突?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