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明?这是许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40条和第1079条规定,配偶被宣告失踪满2年后,另一方可以直接诉请离婚,但必须提交完整的证据链。
以笔者代理过的案件为例:张先生因妻子2019年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2021年向派出所报案并取得立案回执。随后他收集了居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材料,于2022年3月成功申请到宣告失踪判决。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除了这份关键判决书外,法院还要求补充了结婚证原件和近亲属的情况说明。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除了这份关键判决书外,法院还要求补充了结婚证原件和近亲属的情况说明。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点:1. 宣告失踪程序是必经前置步骤;2. 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是最有力的辅助证据;3. 两年期限应从最后确切的联系时间起算。曾有案例因当事人错误地从分居时间计算导致申请被驳回。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步骤:1. 先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保留回执;2. 收集证人证言、寻人启事等证明材料;3. 向法院提起特别程序申请宣告失踪;4. 待公告期届满后启动离婚诉讼。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对方在诉讼过程中突然出现并反对离婚,案件该如何处理?
特别强调: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明的核心在于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除基本材料外,建议提前准备好财产清单和子女抚养方案,以便法院能一次性处理所有争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