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姻期间一方投资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一方投资算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少争议点。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自然包括各类投资行为带来的收益。

举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婚后用个人积蓄100万投资私募基金,三年后获得50万收益。离婚时法院认定,虽然100万本金是张先生个人财产,但50万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判决体现了"本金归个人、收益归共有"的裁判规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投资"定义很宽泛。除了证券、理财产品外,还包括:1. 合伙企业经营所得;2. 知识产权收益;3. 房产租金收入等。比如李女士婚后将婚前房产出租,即便房子是她个人财产,租金收入仍需按共同财产处理。

笔者认为这种制度设计有其合理性。婚姻关系中的经济贡献往往是相互的,比如配偶可能通过承担更多家庭责任来支持另一方的投资活动。但实务中要重点防范的是:如何证明某项投资的资金来源?建议做好以下三点:1. 婚前婚后账户严格分开;2. 大额转账备注用途;3. 定期整理资产凭证。

当遇到婚姻期间一方投资算共同财产吗这类问题时,律师通常会建议:1. 对婚前大额资产进行公证;2. 建立清晰的财务台账;3. 重大投资决策保留书面记录。

留个思考题:如果一方用继承所得资金进行投资,且能证明配偶完全未参与投资决策过程,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投资收益是否应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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