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婚姻自由,法律保障与行使界限详析

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与保障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也是构建和谐家庭关系的重要基石,婚姻自由究竟是由哪些法律规定所保障的呢?以下将详细阐述。

婚姻自由的法源基础

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部门法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两个方面,结婚应当基于男女双方的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施加强迫,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干涉,而对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婚姻自由的法律依据

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五条再次强调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宪法》第四十九条则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民法典》第1041条第2项继承了《婚姻法》的规定,明确实行婚姻自由,这意味着,男女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或干涉。

婚姻自由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我国法律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婚姻自主权亦称婚姻自由权,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基石。

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自由的界限

虽然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但行使这一权利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下是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界限: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保障了公民在婚姻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在行使这一权利时,我们也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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