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
核心成果:全程以非诉方式办结,成功解除数字资产账户冻结措施,涉案 23.8 万美元资产全额恢复正常支取与流转状态。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跨境数字资产合规典型案例库,其 “多法域合规论证 + 法务对法务专项对接 + 全链条证据佐证” 的办案模式,可广泛应用于拉美方向跨境贸易数字结算纠纷的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委托人系香港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长期深耕跨境货物贸易领域,与巴拉圭某贸易企业保持多年稳定业务合作。2025 年,双方就一批大宗商品签署正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香港公司依约完成交货义务并开具对应商业发票,买方约定通过 USDT 账户支付该笔贸易货款。
2025 年 12 月 23 日,香港公司用于收取该笔货款的 USDT 账户被某数字资产支付服务机构以 “交易异常” 为由冻结,涉案资产折合约 23.8 万美元。账户冻结后,委托人自行与机构多轮沟通均未获得有效回应,且冻结机构明确要求提供专业法律文件与完整贸易背景证明,需由执业律师以法务身份对接推进解冻程序。
2026 年 2 月 6 日,委托人正式委托国樽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处理账户解冻事宜。鉴于案件涉及香港商事规则、巴拉圭贸易监管、数字资产属地合规等多法域法律适用问题,香港办公室当日启动 “港京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涉外贸易与数字资产合规团队成立专项办案组,由香港本地执业律师负责属地法务对接与香港法合规支撑,北京总部涉外律师负责跨境贸易规则适用与反洗钱合规体系论证,全权推进账户解冻与资产恢复工作。
二、港京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香港办公室负责属地法务对接与本地合规背书、北京总部负责跨境法律论证与证据体系搭建”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留存书面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2026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双法域案件风险评估
北京总部:完成贸易合同、商业发票、物流单证等基础交易材料的初步梳理,研判跨境贸易项下数字资产结算的反洗钱合规风险,出具《跨境交易合规性初步评估报告》,明确冻结措施的程序瑕疵与申诉核心切入点。
香港办公室:核验委托人香港商事主体资质、账户开户协议、官方冻结通知等文件,梳理香港地区数字资产支付服务的监管框架,评估账户冻结的程序合法性与本地救济路径,排除主体合规性风险。
2、2026 年 2 月 8 日-2 月 15 日:全链条证据梳理与合规论证
北京总部:完成全套贸易凭证的交叉核验与逻辑校验,构建 “合同订立 - 货物交付 - 资金结算” 闭环证据链,完成资金链路全流程溯源分析;结合中国反洗钱规则与跨境贸易惯例,形成交易真实性与资金合法性的核心法律论证,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香港办公室:依据香港《货品售卖条例》及商事证据规则,对贸易主体身份、合同履约事实进行合规性背书;针对数字资产支付的香港本地监管要求,补充出具主体合规与交易合法性的专项说明,确保申诉材料同时符合香港法与机构属地的证据标准。
3、2026 年 2 月 16 日:正式启用法务对接申诉程序
港京联合团队共同起草中英双语《账户解冻申诉函》与配套法律文件,明确援引多法域法律依据与国际合规准则,详细说明交易背景、资金性质与主体合规性,列明冻结措施存在的程序瑕疵及相应法律后果。 香港办公室以属地法务身份,向冻结账户的数字资产服务机构正式提交全套法律文件与佐证材料,启用法务对法务的专项沟通通道,同步跟进案件受理与核查进度。
4、2026 年 3 月-7 月:多轮合规问询应答与质证
针对数字资产服务机构先后提出的交易背景核查、资金来源说明、反洗钱合规问询、主体身份核验等多轮补充要求,联合团队分工应答、逐项落地:
北京总部:负责跨境贸易规则适用、资金链路溯源、反洗钱合规标准等专业问题的深度法律论证,针对每轮问询出具专项补充法律意见,同步配套补充交易佐证材料。
香港办公室:负责对接机构法务部门,同步香港本地商事主体合规要求,完成主体身份材料的公证核验,跟进每轮问询的反馈时限,推动核查流程高效推进,避免程序拖延。
5、2026 年 8 月 21 日:账户解冻与案件办结
数字资产服务机构完成全部合规核查后,正式解除案涉 USDT 账户的冻结措施,涉案 23.8 万美元资产全额恢复可支取、可转账状态。 联合团队向委托人交付《案件结案报告》与《跨境数字资产结算合规指引》,针对委托人后续跨境贸易结算业务,提出合规体系优化、证据留存规范等专项建议。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办理难点均为跨境贸易数字资产结算纠纷的共性问题,国樽港京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实战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数字资产账户冻结的程序瑕疵与权利救济
专业依据:FATF《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风险为本方法指引》、中国《反洗钱法》、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解决方案:明确指出机构未告知冻结具体事实依据、适用规则及完整申诉流程的程序瑕疵,结合国际通行的比例原则与程序正当要求,论证冻结措施的不当性;同时以专业法务身份启动正式申诉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权利。
2、跨境贸易真实性的多法域证据标准适配
专业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香港《货品售卖条例》
解决方案:构建 “合同 - 发票 - 物流 - 资金” 全链条证据体系,覆盖贸易全流程单证;针对中国内地、香港地区、数字资产机构属地三类不同合规标准,分层出具法律论证,确保证据链同时满足多法域的真实性核查要求。
3、跨法域合规规则的适用边界界定
专业依据:中国《反洗钱法》、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巴拉圭贸易监管规则、FATF 合规指引
解决方案:区分不同法域的监管义务边界,明确贸易主体的合规责任范围;针对数字资产支付的反洗钱要求,结合跨境贸易的行业特性,论证案涉交易不属于可疑交易范畴,厘清机构风控措施与客户合法权益的平衡边界。
4、多主体对应关系的合规风险排除
专业依据:香港商事主体登记规则、国际货物贸易主体认定惯例、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规则
解决方案:逐一核对账户开户主体、贸易合同主体、资金收付主体的身份信息,梳理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排除主体混同、资金代付等合规风险,证明资金流向与贸易履约的一一对应关系。
5、非诉申诉的专业对接与效率提升
专业依据:数字资产服务机构内部申诉规则、商事纠纷非诉解决惯例
解决方案:替代个人申诉模式,由两地律师以专业法务身份对接,提交标准化、体系化的法律文件与佐证材料,推动机构启动正式核查通道;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跟进每轮核查进度,大幅缩短账户冻结周期。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内地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采取账户限制措施应当具备事实依据,遵循比例原则,并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同时应当依法保护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不得滥用风控措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二)香港地区法律
1、香港《货品售卖条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卖方依约交付货物后,有权取得对应货款,合法货款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2、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明确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合规义务,同时规定客户的合法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账户限制应当具备合理依据并提供救济渠道。
(三)国际公约与行业准则
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依法成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合同履行相关的发票、运输单据等可作为交易真实性的佐证。
2、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风险为本方法指引》: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对账户采取限制措施时,应当向客户说明限制的具体理由,提供清晰的申诉渠道,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核查。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香港办公室多年跨境贸易与数字资产合规服务经验,针对使用数字资产进行跨境结算的香港贸易企业,提出以下四点合规与维权建议:
1、交易证据全链条留存:妥善保管贸易合同、商业发票、物流提单、报关凭证、结算记录等全套交易材料,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电子证据固化,应对潜在的合规核查。
2、数字结算合规前置:选择持牌合规的数字资产服务机构,提前了解账户冻结规则与申诉流程;大额贸易结算前可开展专项合规评估,降低账户异动与资金冻结风险。
3、账户冻结及时处置:遭遇数字资产账户冻结后,避免个人无序申诉,应在第一时间委托具备多法域服务能力的专业律师团队介入,以法务身份对接机构,推动核查程序高效启动。
4、多法域合规体系搭建:跨境贸易企业应建立覆盖交易全流程的合规体系,兼顾香港本地、交易相对方所在地、结算渠道属地的多法域监管要求,前置防控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