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韩国办公室协同总部办理中韩跨国遗产继承纠纷案,非诉促成境外遗产全额返还

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韩国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

核心成果:全程以非诉调处模式办结,成功为中国籍继承人追回韩国境内全部法定遗产份额,规避跨国诉讼的周期与成本风险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韩国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家事财富传承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适用中韩两国继承法律规范及国际冲突法规则,依托国樽双法域执业资质与跨境家事案件处置经验,为境内继承人提供了从证据合规、财产核查到跨国谈判、履约落地的全链条非诉维权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家事继承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证据适配 + 本地财产核查 + 分层谈判施压” 的办案模式,已成为东北亚跨境继承纠纷非诉化解的标准化路径。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公民金女士之女崔某生前常年在韩国工作定居,积累了包含银行存款、商业保险金及其他动产在内的个人财产。2026 年初崔某意外身故,因生前未订立遗嘱,其韩国境内全部遗产由韩国籍配偶实际控制;韩方存在刻意隐瞒部分财产、以各种理由阻挠金女士行使法定继承权的行为。

 

金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长期居住在中国境内,面临中韩继承规则差异大、境外财产线索难核查、跨国沟通存在语言与程序壁垒等现实障碍;若启动正式跨国诉讼,将面临 3-5 年的审理周期、高额的跨境诉讼成本,且判决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为高效、低成本实现合法继承权益,金女士于 2026 年 2 月通过国樽北京总部对接至韩国办公室。针对本案双法域属性与非诉化解的核心诉求,韩国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韩跨境家事案件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组建 5 人专项办案组(含 2 名韩国本地执业家事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婚姻家事律师人才库成员),全权代理本案继承纠纷调处工作。

 

二、中韩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统筹中国法域事务与全局方案、韩国办公室负责韩国本地法律落地与对韩交涉”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形成书面成果与可验证节点:

 

1、2026 年 2 月 10 日 - 2 月 28 日:双法域案件评估与证据体系搭建

 

北京总部:完成委托人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财产初步线索等材料的固定与梳理,出具《中国法下继承人身份合法性评估意见》,确认金女士的法定继承资格;同步指导委托人在国内办理亲属关系、死亡证明的涉外公证与领事双认证,确保证据材料在韩国司法与民商事场景下的法律效力。

 

韩国办公室:同步启动韩国境内财产初步核查,依托本地政务信息与金融查询渠道,3 个工作日内初步核实崔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商业保险等核心财产线索;同时对照韩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完成《韩国法定继承规则与应继份测算报告》,明确金女士的继承顺位与法定份额区间,排除案件核心法律风险。

 

2、2026 年 3 月 1 日 - 3 月 15 日:首轮跨国沟通与正式权利主张送达

 

北京总部:结合中国冲突法规则与韩国继承法律,起草正式权利主张文书的中文版本,明确中方继承人的合法身份、法律依据与初步遗产分割诉求,完成法律逻辑与措辞的专业校准。

 

韩国办公室:将文书翻译为符合韩国法律表述习惯的韩语版本,于 3 月 5 日与韩方配偶及其代理人开展首次正式线上谈判,当面释明韩国继承法律规定、中方的合法权益边界,以及拒不配合分割将引发的跨国诉讼与财产保全风险,正式启动非诉调处程序。

 

3、2026 年 4 月 1 日 - 4 月 20 日:专业律师函出具与法律威慑施压

 

针对韩方持续拖延沟通、否认部分遗产存在的情况,办案组决定启动正式法律函件程序,强化施压力度。

 

北京总部:起草律师函核心法律论证部分,结合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阐明本案法律适用逻辑,列明隐匿遗产在中韩双方法律下的不利后果,明确中方启动跨国诉讼的时间节点与后续主张范围。

 

韩国办公室:补充韩国大法院同类继承纠纷判例、隐匿遗产的司法处罚规则,完成中韩双语律师函终稿;并通过韩国法院邮政送达系统完成对韩方的直接送达,相较于传统外交送达压缩 85% 以上的送达周期,形成有效法律威慑。

 

4、2026 年 5 月 20 日 - 6 月 15 日:多轮协商与遗产分配方案敲定

 

律师函送达后,韩方态度出现松动,同意就遗产分割开展实质性协商。办案组先后组织 2 轮正式线上谈判,逐项推进争议解决。 中韩联合办案组共同参与谈判磋商:一方面逐一核对全部遗产的具体数额、存在形式与资金来源,反驳韩方提出的不合理财产扣除主张;另一方面严格依据韩国《民法典》第 1009 条的应继份规则,精准核算金女士应得的遗产份额,同时就遗产相关税务承担、跨境汇款手续费、付款节点等细节逐一磋商。最终双方就遗产分配比例、支付方式、履约时限达成一致意向。

 

5、2026 年 7 月 1 日 - 7 月 28 日:和解协议落地与遗产全额回款

 

北京总部:根据双方确认的分配方案,拟定中韩双语《和解协议》中文蓝本,重点设计违约救济条款、争议管辖条款以及跨境资金汇款路径,明确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同时就跨境外汇申报、国内收款路径等事宜向委托人提供全程操作指导。

 

韩国办公室:审核协议韩语版本的法律表述准确性,见证韩方完成协议签署,同步跟进韩方资金筹备与汇款全流程。2026 年 7 月 28 日,委托人金女士确认全部遗产份额款项足额汇入其国内指定账户,本案正式办结。办案组同步向委托人交付《案件结案报告》与《中韩跨境财富传承风险提示手册》,针对后续家庭财富规划给出专项建议。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集中体现了中韩跨国无遗嘱继承案件的三大共性难点,国樽中韩联合团队依托双法域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 跨国无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与应继份精准核算

 

专业依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韩国《民法典》第 1000 条、第 1009 条

 

解决方案:先依据中国冲突法规则,确定动产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韩国)法律;再严格对照韩国民法典的继承顺位与份额规则,区分直系尊亲属与配偶的继承比例,精准测算委托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为谈判提供无争议的法律数据支撑,避免韩方利用信息差压低分配比例。

 

2. 境外遗产线索核查与隐匿财产追责

 

专业依据:韩国《民事诉讼法》证据调查相关规定、《中韩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解决方案:依托韩国办公室的本地调查渠道,快速核实被继承人名下银行、保险等财产线索,固定遗产范围;在谈判中明确告知韩方,若经查实存在隐匿遗产行为,将依据韩国法律主张其少分或不分遗产,并保留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通过披露法律后果倒逼韩方如实申报全部遗产。

 

3. 跨境和解协议的履约保障与资金跨境落地

 

专业依据:中韩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跨境民商事协议效力认定规则

 

解决方案:在协议中设置明确的违约条款与选择管辖条款,约定若韩方未按期付款,委托人有权选择在中国或韩国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违约责任;同时设计清晰的跨境汇款路径,明确汇款币种、到账账户、手续费承担主体,全程跟进汇款流程,确保遗产资金安全、足额到账,避免协议签署后无法实际履行的风险。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韩国法律

 

1.韩国《民法典》第 1000 条:关于遗产继承,按下列顺序定继承人:1. 被继承人的直系卑属;2. 被继承人的直系尊属;3.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4. 被继承人的四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

2.韩国《民法典》第 1009 条:同顺位继承人有数人时,其应继份均等。被继承人之配偶,与第 1000 条第 1 项第 1 款及第 2 款之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其应继份比直系卑属或直系尊属之应继份增加五成。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韩国办公室多年中韩跨境家事法律服务经验,针对持有中韩跨境资产的家庭及相关群体,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提前订立合规跨境遗嘱:对于在中韩两国均配置资产的个人,建议提前订立符合双方法律形式要求的遗嘱,明确遗产范围与分配方案,避免身故后因两国法定继承规则差异引发亲属纠纷,大幅降低继承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做好跨境资产清单备案:定期梳理境内外资产明细,留存财产凭证与权属文件,告知信任的继承人资产基本情况;避免身故后遗产线索不明、继承人无法全面核查财产,导致权益受损。

3.纠纷发生后尽早专业介入:出现跨境继承纠纷后,应第一时间委托具备中韩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律师团队介入,尽早开展财产核查与权利主张,防止遗产被转移、隐匿;同时优先通过非诉调处方式解决纠纷,控制维权成本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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