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美国办公室协同总部办理涉美夫妻共同财产尽职调查案,成功锁定境外隐匿资产

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美国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

核心成果:专项非诉讼服务闭环落地,成功查明美国加州房产、内华达州商业实体等高额隐匿夫妻共同资产,出具双法域支撑的权威尽职调查报告,为委托人后续财产分割确立绝对证据优势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美国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家事法律服务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美两国家事法律规则与公共信息查询规范,依托国樽全球跨境法律服务网络与双法域专业能力,为中国委托人提供了全流程、合规化的境外资产尽职调查解决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家事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平行定性 + 本地合规调查 + 证据链闭环构建”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涉美婚姻财产纠纷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公民 Z 女士与配偶处于婚姻危机及财产分割的敏感阶段,其察觉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本人同意将大额境内资金转移至美国,疑似在当地购置不动产、设立商业实体并隐匿资产。 由于美国实行州级自治的财产登记制度,房产、企业信息分散在各州及郡县级系统,且中美两国在隐私保护、信息公开规则上存在显著差异,Z 女士仅掌握少量碎片化线索,无法确认境外资产的具体分布、产权状态与实际价值。为防止配偶进一步转移、恶意处分境外财产,Z 女士亟需通过合法途径查清资产全貌,遂通过国樽北京总所对接至美国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28 日,美国办公室正式启动 “中美家事案件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由 2 名美国本地执业家事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家事方向成员共同组成,全权承接本次涉美夫妻共同资产法律尽职调查专项工作。

 

二、中美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定性与证据链统筹、美国办公室负责本地合规调查与官方档案调取”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留存书面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 2026 年 4 月 28 日 - 5 月 10 日:双法域风险评估与重点区域锁定

 

北京总部:完成委托人提交的婚姻关系证明、初步线索材料、境内资金流水的系统梳理,出具《中国法下涉美夫妻共同财产定性评估意见书》,确认查实后的境外资产可依法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明确尽调的法律目标与操作边界。

 

美国办公室:依托全美各州公共记录数据库资源,结合碎片化线索开展资产分布概率研判,3 个工作日内锁定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州为核心排查区域,同步制定本地尽调合规方案,确保所有调查动作符合美国公共信息查询与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排除非法取证风险。

 

2. 2026 年 5 月 15 日 - 6 月 12 日:不动产产权档案调取与信息固定

 

北京总部:同步梳理境内资金出境的时间线与流向节点,匹配美国房产购入周期,为后续资产性质认定储备资金溯源证据;同步跟进尽调进度,对已发现资产提前开展中国法下的分割规则与维权路径预判。

 

美国办公室:联合本地合规调查机构,正式对接加州郡级不动产登记系统,依法调取目标房产的产权契据、抵押贷款备案记录、产权变更历史等官方档案,核实该房产购入时间处于委托人婚姻存续期间,完成首笔核心资产的信息固定与效力核验。

 

3. 2026 年 6 月 13 日 - 6 月 28 日:商业实体工商穿透与股权线索核实

 

北京总部:针对已查实的公司股权,开展中国法下生产经营收益的共同财产属性论证,梳理股权价值、公司对应资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逻辑,完善全案证据链的法律闭环。

 

美国办公室:通过内华达州务卿企业注册数据库进行定向检索,调取目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备案档案、股东名册、年度申报文件等官方材料,确认被调查人的持股比例与公司存续状态,进一步挖掘公司名下的潜在资产线索。

 

4. 2026 年 6 月 29 日 - 7 月 15 日:全量证据链梳理与法律事实认定

 

北京总部:整合中美两端调取的全部材料,按照中国民事诉讼证据标准梳理完整证据链条,对资产的取得时间、资金关联、财产性质进行逐层法律认定,搭建尽职调查报告的核心框架与论证逻辑。

 

美国办公室:对所有调取的英文官方文件进行效力核验,确认文件出具主体、备案编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出具美国法下案涉财产的专项法律意见,明确加州房产在当地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法律属性,保障结论符合财产所在地规则。

 

5. 2026 年 7 月 16 日 - 7 月 28 日:报告出具与结案交付

 

中美联合办案组完成《涉美夫妻共同资产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多轮交叉审核与修订,确保报告数据准确、依据充分、逻辑闭环。报告正式交付委托人,同步配套《跨国家事财产维权路径指引》,针对后续诉讼保全、跨境分割谈判、境外财产执行等场景给出实操方案与风险提示。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的办理难点均为涉美婚姻财产纠纷的共性问题,国樽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本地执行资源,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 美国分散式登记体系下的隐匿资产穿透

 

专业依据:美国各州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则、州务卿企业注册规范、公共信息查询与隐私保护相关法律

 

解决方案:采用 “区域概率预判 + 分州分级核查” 的分层策略,先通过碎片化线索锁定高概率资产所在州,再依托本地团队对接郡级不动产系统、州级企业注册系统,在严格符合美国法律的前提下,逐层穿透被调查人直接持有、通过商业实体间接持有的各类资产,避免遗漏隐蔽性较强的财产。

 

2. 跨法域夫妻共同财产的定性衔接

 

专业依据: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第 760 条

 

解决方案:建立 “双法域平行认定” 机制,中美律师分别从各自法域出发对资产性质出具独立法律意见,既确认资产在中国法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匹配财产所在地的夫妻财产规则,形成双重法律支撑,为后续境内诉讼、境外诉讼或跨境谈判均提供充足法律依据。

 

3. 境外尽调材料的跨境证据效力保障

 

专业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境外证据相关规定、中美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相关规则

 

解决方案:所有调取的美国本地官方文件均留存完整调取路径与出具主体证明,提前规划公证认证办理路径,确保尽调成果可直接转化为诉讼或谈判中的有效证据,避免因证据形式瑕疵导致调查成果失效。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二)美国法律

 

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第 760 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已婚人士在加州定居期间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无论位于何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美国内华达州商事登记相关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信息、股东备案信息属于公共记录范畴,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查询与调取。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美国办公室多年涉美家事法律服务经验,针对持有跨境资产的婚姻家庭主体,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资产约定前置化:对于存在跨境资产的夫妻,建议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境外资产的归属、管理方式与告知义务,从源头减少隐匿资产的法律风险。

2.资产核查常态化:对于配偶长期在美工作、经营的家庭,建议定期对境外资产状况开展合规核查,及时掌握资产变动情况,避免资产长期积累转移后难以追溯。

3.维权动作前置化:一旦察觉婚姻风险与资产转移迹象,应第一时间委托具备中美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团队启动资产尽调,在资产尚未被二次转移、深度隐匿前固定证据,掌握财产分割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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