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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国樽律师

1、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1) 版权和邻接权。

(二)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实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有权。

(三)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者权利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享有的各种权利。

(四)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五)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享有的审定品种的专有使用权。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七)商号权,即商业主体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依法享有的商号专用权。

2、知识产权的特点

(1)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的一种。

(2) 知识产权是专有的。

1.排他性或垄断性。 除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外,除权利人以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的独占或垄断专有权受到严格保护专利律师,不被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收”等法定程序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才能改变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不是人或人格,也不是外在的有形或无形物体,因此它既不属于人格权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不属于财产权。

2、知识产权是一项完整的权利,但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既有经济性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因此,知识产权不能说是两种权利的结合。 例如,说版权是人格权(或道德权利、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的结合体,这是错误的。 知识产权是内容相对复杂(多重权利)、兼具经济和非经济方面的权利。 因此,知识产权应与人格权、财产权并列,形成自己的一个范畴。

(3)知识产权具有时效性的特点。

也就是说,仅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保护。 也就是说,各种权利的法律保护都规定了一定的有效期。 各国法律中保护期的长短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议或提出国际申请才能统一某项权利。 保护期。

(四)知识产权具有地域特色。

即仅在承认和保护的区域内有效; 也就是说,除非签署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否则受一国法律保护的某项权利仅在该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知识产权既具有区域性,又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国际性。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律程序。

例如,获得商标权需要注册。

三、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部总则,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 事实上,根据我国目前的国内立法以及所参加的国际公约,学者们认为,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著作权及相关权、专利权、工业著作权、商标权、贸易权等。名称权、原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各种权利。 TRIPS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法律文件,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知识产权相互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 协议对知识产权进行了广泛保护,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具体的法律救济手段。 由于我国是WTO成员,该协议也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以上是法律快报编辑为您介绍的关于知识产权范围的详细知识。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等,每一个都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法律快讯,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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