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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如何?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国樽律师

国樽律师,专业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保障您的产权安全与法律利益。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开始恢复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立法。 1980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务院委托成立了多个知识产权立法小组,学习国外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经验。 在较短时间内,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继颁布。

在调整发展阶段,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此后,政府加强宏观协调,形成行政和司法双管齐下的保护体系,并强调海关在进出口方面的职能。

在探索和适应阶段,专利保护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 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专利法律法规研究,提高专利审查综合能力。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

2008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 以此为标志,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进入积极改革的新阶段。 同一时期,全球金融危机爆发。 我国开始主动修订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维护自身利益,开始布局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知识产权制度。



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迈上新高度。 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法律环境差异较大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输出以其独特性成为经贸合作的重要突破口。

新时代,以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技术、新业态的新要求,积极探索“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步保护”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例如,重点关注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聚焦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加快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融合技术等新兴产业和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规划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新方向保护。

又如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依托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平台建设,保障数据安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和效果专利律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水平服务。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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