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角色定位有着显著差异:值班律师主要在特定的司法场所,如法院、看守所等,提供基础法律服务,相当于法律援助机构的常驻律师,其职责更偏向于初步法律咨询与指导,而辩护律师则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专门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的律师,其服务场所不固定,可在任何需要进行辩护的地点履行职责。
在角色职责上,值班律师的服务对象较为广泛,主要负责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和指导;辩护律师则专注于刑事诉讼领域,代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深入的法律辩护,服务内容更为专业和全面。
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在职责范围、地位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场合上也有所区别,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或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而辩护律师则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如阅卷权、会见权、通信权和调查取证权,负责为被告人提供全方位的辩护服务。
值班律师通常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申请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提供法律帮助等,相比之下,辩护律师则负责出庭辩论、提出证据等更深入的法律服务。
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在工作内容上也有所不同,值班律师更侧重于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引导,而辩护律师则涵盖出庭辩护、证据收集等更复杂的法律服务。
值班律师在履行职责时,首要任务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作出明智的选择。
在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值班律师拥有以下重要权利:会见权,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律师持相关证件到看守所办理法律帮助会见手续,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阅卷权,即在侦查阶段,值班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及案件基本情况。
值班律师不享有辩护律师所具备的阅卷权、会见权、通信权和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其提供的服务通常是免费的,主要身份是法律帮助者而非辩护人,相对而言,辩护律师则有权进行全面的案件准备工作,并有权收取相应的报酬。
在上海,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的值班律师,提供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其补贴标准按每小时60-150元支付,对于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见证等法律帮助的补贴,则按工作日或按件支付,按件支付的标准为600-1000元/件。
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已从400-1400元提高至600-5000元,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也从800-1800元提高至1200-4500元,对于值班律师的法律咨询,补贴标准已明确为每人每天200-300元,体现了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法律援助律师的补助费用由国家财政支出,无需当事人支付,这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对公民基本权益的保障。
值班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享有以下重要权利:首先是会见权,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律师持相关证件到看守所办理法律帮助会见手续,看守所应尽快安排会见,其次是阅卷权,在侦查阶段,值班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及案件基本情况。
值班律师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有权在场,在提供法律咨询时,值班律师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法律帮助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所在的诉讼阶段解释相关诉讼权利和程序规定,耐心解答他们咨询的法律问题,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