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确实可以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提供此类帮助,依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有权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有传递合法物品的需求,律师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可协助完成,家属或朋友则无法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他们只能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有机会见到。
1、在犯人开庭审理时,家属享有旁听庭审的权利,但需遵守法庭规定的旁听人数上限,通常情况下,这个上限设定为2至3人,法院为了确保庭审秩序和安全,会设定这一限制,具体人数根据法院的规定而定,一般不超过2至3人。
2、家属在旁听庭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干扰庭审秩序,违反规定者可能会被逐出法庭,对于未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是不允许旁听的。
3、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家属可以旁听,但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患者、醉酒者以及未经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不得旁听,旁听者需持有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发放。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检察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则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一旦被告人得知自己被起诉,即可行使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法院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也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侦查机关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也应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这一权利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法律分析:犯人在监狱中是有权撰写委托书的,尽管犯人因犯罪被判刑,但他们的合法民事权利并未完全剥夺,犯人可以委托律师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民事法律事宜。
犯人在押期间,如果需要委托辩护人,可以向监狱管教提出请求,由管教转达;或者在提审时,向办案部门提出委托请求,犯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在服刑期间,犯人可以会见亲属或监护人,但原则上不允许会见非亲属关系的人,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经过监狱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