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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入剖析生产销售劣药罪,威胁公民健康与社会安全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5/04/24 作者:国樽律所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这一罪行严重威胁公民健康和社会安全,对其构成要件进行深入分析至关重要。

一、牟利目的并非构成要件

从司法实践来看,生产销售劣药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未规定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均可构成犯罪。

二、涉及主体与主观心态

此罪名涉及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团体,在主观层面,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故意心态,即明知是劣药而故意生产或销售,在客观事实方面,具体表现为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了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令法规,故意生产或销售质量低劣的药品。

三、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

1. 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这意味着,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秩序,还严重威胁了公民的健康权益。

2.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这种危害可能表现为用药人出现残疾、其他严重后遗症,或者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剧并引发严重后果。

3.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主体多为单位犯罪,如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

4.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且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仍然故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与生产劣药罪基本相同,但在具体表现上略有差异。

1. 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销售的是劣药,且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仍然故意为之。

五、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基本相同,但在具体表现上略有差异。

1. 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并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并销售的是劣药,且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仍然故意为之。

六、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情形分析

1. 严重危害情形

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危害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 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为: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劣药罪严重威胁公民健康和社会安全,对其构成要件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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