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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湖南产假新规,女性158天产假,男性20天陪产假,育儿假政策详析
发布时间:2025/04/24 作者:国樽律所

一、产假与陪产假概览

在湖南省,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女性可享有158天的产假,这一期限由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额外增加的60天产假组成,男性则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即陪产假,子女未满3周岁的期间,夫妻双方每年还可共同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二、产假政策调整

2020年,湖南省对产假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原先的晚育产假规定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针对所有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这一调整意味着,无论生育一胎还是二胎,女性在湖南均可享有158天的产假。

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对此解释道:“修正案草案通过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还是生二胎,享受的产假时间是一样的,都是158天。”

三、产假及工资待遇

在湖南省,产假不仅包括158天的产假,还包括生育津贴和工资,但两者不能同时享受,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但不享受工资待遇,生育津贴和工资往往不对等,但采取就高领取的方式。

四、产假具体规定

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98天的产假,具体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15天可在分娩前休完;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流产,可休15或42天产假,堕胎时,怀孕4个月以下者的产假为15天,怀孕4个月以上者的产假为42天。

湖南产假、陪产假及护理假2024年新规定详解

一、法律分析

湖南省的婚假为3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产假158天,护产假20天,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二、产假与护理假规定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这一规定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三、陪产假定义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陪产假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湖南产假最新政策解析

一、2023年新规定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额外产假福利

此规定基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条款,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提供了额外的产假福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女性员工可额外享有60天的产假,而男性员工则能享受到20天的护理假,这些额外假期被视为正常出勤时间,确保了员工在享受家庭生活的同时,依然能够得到应有的工作保障。

三、产假具体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的产假规定为158天,具体包括:女职工生育时可以享受98天的基本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分娩过程中有难产的情况,可以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对于多胞胎的情况,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以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

四、顺产产假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的产假政策规定,顺产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具体包括98天的基本产假,加上额外的奖励产假60天,顺产的女职工产前可以提前休假15天,如果生产过程中有难产的情况,还可以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胞胎分娩的情况,每多一个婴儿,就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

湖南省产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解读

一、法律分析

湖南省产假是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湖南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湖南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二、产假具体规定

湖南产假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2022年新规定

湖南产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 158天,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顺产产假一共拥有158天,其中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总计为158天,有关会议审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2020年湖南省产假新规定解读

一、法律分析

湖南2020年产假158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产假计算方式

新产假158天计算方式是98天加30天晚育假加15天加15天,合起来就是158天,产假是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三、产假具体规定

湖南产假多少天湖南产假158天,具体是: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四、法律主观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产假及陪产假规定

湖南省自2020年起对产假及陪产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于符合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到15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了基本的产假98天,以及额外的奖励产假60天,男方则有资格享受20天的陪产假。

六、晚育产假取消

2020年湖南省产假新规定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原有的晚育产假规定,改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也就是说,修正案草案通过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还是生二胎,享受的产假时间是一样的,都是158天。”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对此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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