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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法律解析与关键规定全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在建筑工程领域,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在工程出现缺陷时能够及时得到维修,房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解析。

质量保证金的定义与规定

1、质量保证金的定义:质量保证金,顾名思义,是指为确保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达到预期质量标准,以及在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限内对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2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条款为质量保证金的法律地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3、质量保证金的性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的法律规定与操作细则

1、保证金预留比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保证金过高,增加企业负担。

2、保证金预留方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3、保证金退还:建筑工程质保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返还,没有约定返还期限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023年施工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1、规范管理: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2、维修责任: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3、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质保金管理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房屋质量保修金退还规定

1、退还期限:建筑工程质保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返还,没有约定返还期限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质保期: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3、最新规定: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关系承包人切身利益。

4、退还申请: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通过以上对房屋质量保证金法律规定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看到,质量保证金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也规范了建筑工程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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