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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情形解析,法律效力与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其法律效力的确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以下将深入探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并对其进行分析。

一、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

1、居间人无主体资格:居间人若不具备合法的资质或主体资格,其签订的居间合同自然无效,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质的个人或公司,其居间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

2、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若损害了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将视为无效,通过居间合同进行虚假交易,逃避税收等。

3、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居间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效力将受到质疑。

4、虚假的意思表示:若居间合同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欺诈、胁迫等,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二、依法缔结的房屋买卖居间合约的法律效力

1、法律效力:依法缔结的房屋买卖居间合约具备法律效力,此类协议规定,居间人需向委托方汇报交易机会或提供中间服务以促成合约达成,并由委托方向其发放报酬。

2、法律约束力:通过合法途径签订的协议,对双方都拥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尽责践行承诺,不能擅自变动或终止这份协议。

三、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有效条件: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该合同是在出卖人与中介成立居间合同之后签订的或者出卖人后面追认了的,此时中介是有处分权的,其合同有效。

2、无效情形:但如果中介无权处分,出卖人也没有追认的,其合同无效。

四、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判定

1、行为能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五、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的合同:若卖方将房产与土地分给不同买方,或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买方有权质疑合同的有效性。

2、产权主体存在问题的合同:若合同中的产权主体不符合法律要求,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在房产买卖中,某些特定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合同侵犯了这一权利,合同可能被撤销。

4、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合同: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除非获得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5、价格欺诈或显失公平的合同:若合同中存在价格欺诈或显失公平的情况,合同可能被撤销。

六、中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1、授权与追认:中介机构代房主签署的房产交易协议未必具法律效应,若中介经房主明确授权或虽未经授权但在事后得到房主认可,此类交易便是合法有效的。

2、无权处分:若中介无权处分,出卖人也没有追认的,其合同无效。

3、事后追认:若未取得授权,合同即无效,但经房屋产权人事后追认方可有效。

七、房屋买卖的居间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

2、合同纠纷处理: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3、法律分析:若居间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若中介公司没有备案,不具备房屋中介资质,签署的居间合同无效,损失由中介公司承担。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多方关注的焦点,了解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保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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