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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广告法严打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在现代社会,广告作为商品和服务信息传递的重要途径,对于消费者购买决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虚假广告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我国《广告法》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任何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都将使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广告主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无法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有权要求他们先行赔偿。

所有故意夸大产品品质,涉足广告宣传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

进一步地,《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广告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需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这一法律主观上的规定,强调了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做出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该法明确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法律责任主体

在广告市场中,涉及虚假广告的主体众多,以下列举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及其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显示,网购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行为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承担方是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欺骗消费者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实际情况,他们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侵权事实后果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如果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了广告主之外,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甚至是广告代言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法律规定

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下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分析。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若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广告主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法提供广告主真实信息,消费者有权求助于它们,要求先行赔偿,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伤害时,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均应负起连带责任。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我国广告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范了广告的发布、传播和管理,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

根据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告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中虚假宣传产品质量误导消费者的处罚措施

对于广告中虚假宣传产品质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我国法律设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以下是对这些措施的具体分析。

律师指出,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显示,依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对产品的功效进行夸大的,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误导的,是属于虚假宣传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欺诈性广告的法律处罚

欺诈性广告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以下是对欺诈性广告处罚措施的详细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发布者,如若违法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若商家进行广告虚假宣传,将面临由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从1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虚假宣传构成了商品欺诈,商家需对消费者负有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和欺诈性广告的处罚措施严格而明确,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对于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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