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领域/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四川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新规解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及实施细节全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2 作者:国樽律所

四川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详解

在四川,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深入解析,包括收费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实施情况。

一、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

在四川,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通常为全额的70%,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那些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确保物业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四川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新规定

近年来,四川对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新的规定,根据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以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照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这一规定的实施,旨在引导业主合理使用物业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三、法律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但在实践中,一般收取全额物业费的70%,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这意味着,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民法典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一规定为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川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新规定解读

一、收费标准具体分析

根据《自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自贡市空置房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房屋面积和物业服务等级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房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面积的5%收取;房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面积的3%收取,这一标准的实施,旨在合理区分不同房屋的物业费用。

二、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变化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住房空置率超过20%,全国所有空置房加在一起超过7000万套,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2021年这些空置房都必须缴纳“物业费”,不管业主有没有居住,对此,业主应该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

三、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期限及特殊情况

空置房半年以上物业费按照70%缴纳,12个月以后按物业费原价来缴纳,对于需要装修的房子,空置房物业费按照100%来缴纳,在已经办完过户手续可以入住的情况下,控制半年以上物业费相对少一些,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

四川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23详解

一、法律分析及缴纳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按照空置房物业费70%交纳,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对于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二、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调整

2023年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可按70%的比例缴纳,业主未入住时,物业费可按70%的比例缴纳,这一调整旨在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同时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三、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与正常居住的物业费标准相同

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直至房屋实际入住,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与正常居住的物业费标准相同,不得低于正常物业费的70%,业主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报备空置房情况,并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

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民法典解读

一、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

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

二、民法典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三、民法典物业费空置房收费标准

民法典物业费空置房收费标准为物业费的70%,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成都市对空置房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解析

一、法律主观及收费标准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房屋空置没有关系,在实践中,一般收取全额物业费的70%,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新规定

部分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三、成都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

成都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四、物业交付后的物业费缴纳

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空置房半年以上物业费按照70%缴纳,12个月以后按物业费原价来缴纳,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