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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溯及力问题解析与法治进步
发布时间:2025/04/22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法律发展的长河中,刑法的不断修正与完善是法治进步的体现,1979年刑法对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便是这一历程的缩影,随着时间的推移,1997年和1999年的刑法修正案对一系列相关犯罪条款进行了调整,在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旧法期间,而处罚在新法生效前,新旧法的选择往往不会引起争议;但当行为发生在旧法期间,而处罚在新法修正后,溯及力问题便显得尤为复杂。

一、刑法溯及力的概念与修正案九的施行

刑法溯及力,是指新颁布的刑事法律是否适用于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一时间点对于理解溯及力问题至关重要,此后开庭的案子,将依照我国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进行审理。

二、修正案九的背景与意义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1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修正案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体系,加强刑事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应用

【案例】:在ABD案例中,我国在刑法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理溯及力问题时,如果旧法认为犯罪且刑罚较重,而新法不认为犯罪或刑罚较轻,将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刑法溯及力问题的争议与解决

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最新修订是在1997年3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完成,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些修订反映了刑法溯及力问题的复杂性和争议性。

在实践中,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引发了诸多争议,涉及旧法与新法的对比、追诉时效、数罪并罚、财产刑的增减以及刑法修正案的时间效力,新法主刑轻且有财产刑与旧法无财产刑的对比,实践中通常按照新法的轻刑处理,如参加黑社会和贪污受贿罪。

五、刑法溯及力的不同类型与我国原则

1、刑法溯及力的不同类型

完全溯及力:新刑法完全适用于其生效以前的行为,通常出现在新政权建立初期。

没有溯及力:新刑法不适用于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只能依据行为时的旧法审理案件,这是英美法系的通常做法。

部分溯及力:新刑法对生效以前的行为不是全面适用,而是有所选择。

2、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

我国刑法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立场是不承认刑法具有溯及力,即对过去行为的追诉和处罚通常依据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出于对被告有利的原则,我国刑法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溯及力的例外存在,即对旧法认为犯罪且刑罚较重,而新法不认为犯罪或刑罚较轻的行为,会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六、新刑法实施后的变化与影响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新的刑法开始实施,这一变化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实施

自11月1日起,日照市政府正式实施了新的《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茶叶加工过程中的非法行为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举行

日照市2022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4日25日举行,我市设多个考点,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刑法溯及力问题的处理

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施行,此后开庭的案子,依照我国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进行审理。

4、社会事件的关注

一些社会事件因刑法溯及力的变化而受到关注,如大斌袭胸事件,女孩的父亲带人将大斌围住一顿暴揍,最终导致刑事责任追究。

七、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原因

1、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

“据此,我国在刑法溯及力的问题上也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确保被告人能够享受到更为宽松的法律环境。

2、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分析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新法颁布之前,优先考虑使用旧法,这就是从旧;但如果新法的规定比旧法要轻的,就适用新法,适用的结果是相对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这体现了刑法的谦拟性原则。

3、从旧兼从轻原则与人权保护

这一原则还体现了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在某些情况下,旧法律可能过于严苛,而新法律则更加注重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从旧兼从轻”原则可以确保被告人能够享受到更为宽松的法律环境。

4、从旧兼从轻原则与法律适用

你的意思是说我国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吧?根据这个原则有三种情况,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分析,一,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不能根据新实施的刑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旧法本来就比新法要轻,所以不存在你所提出的轻法溯及力问题。

5、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原则

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八、刑法溯及力的正确表述

1、刑法溯及力的正确表述

下列情况中,我国刑法有溯及力的是(A C)。

2、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如果可以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能适用,则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一般情况下。

3、行政法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按原规定执行,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更加严格,行政法是比较特殊的,要注意。

4、法律效力的正确表述

下列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

5、刑法溯及力的正确案例

【案】:A A项错误,我国刑法的溯及力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上我国刑法是不溯及既往的,但是如果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应当适用新法,这时刑法具有溯及力,B项正确,《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6、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这说明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九、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量刑标准解读

1、修正案九的背景与意义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同年11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修正案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体系,加强刑事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变化

法律分析: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受贿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十、刑法未解系列之一刑法的溯及力探讨

1、刑法溯及力的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溯及力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指定的范围(时间与空间)内对民事法律行为等行为的有无效力是否合法的决定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2、刑法溯及力的定义与类型

法律分析: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3、刑法溯及力问题的争议与解决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在实践中引发诸多争议,涉及旧法与新法的对比、追诉时效、数罪并罚、财产刑的增减以及刑法修正案的时间效力。

4、刑法时间效力的关注点

刑法的时间效力,尤其是刑法的溯及力,是一个关注点,它涉及的是在刑法生效后,如何处理那些在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且未经过审判或判决确定的行为适用问题。

5、刑法溯及力的国际比较

《刑法》溯及力,亦称刑法的追溯效力,指新颁布的刑事法律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的适用,可以适用的,新律即有溯及力,否则即无溯及力。

6、刑法溯及力的具体应用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是否适用于其生效前的行为,通常分为三种情况:1. 完全有溯及力,即从新原则,如1922年苏俄刑法典规定,新法典对所有未审判的旧案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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