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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深度解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核心构建与深远影响
发布时间:2025/04/21 作者:国樽律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蓬勃发展,企业年金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核心构成部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广泛关注,本文将深入剖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以期为您全面揭示企业年金的相关政策及其深远影响。

一、企业年金的缴纳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颁布的第11号令,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企业缴费的上限设定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而企业和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度个人工资总额的1/6,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确定,并在企业年金方案中予以明确,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年金账户均由银行为个人开设,职工可以便捷地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实时查询账户信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的第六章“基金投资”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全面考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为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企业年金计划的类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年金计划分为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两种,单一计划是指受托人针对单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独立管理的计划;而集合计划则是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管理的计划。

四、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11号令,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为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五、企业年金办法的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企业年金的管理机构

企业年金的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托管人负责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投资管理人则负责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和单一计划的区别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由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的受托人发起设立,拥有明确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并具备统一规范的运作流程和标准化的年金基金产品,而单一计划则是指受托人针对单个委托人的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独立管理。

八、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广泛,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九、企业年金的交纳主体

企业年金通常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部分基于企业盈利状况和员工贡献,员工缴纳部分则从个人收入中扣除,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是税前扣除的,即缴纳的企业年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十、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强调了企业年金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修订内容也加强了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作的公开、透明、公平。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和职工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制度,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增添一份坚实的保障,通过深入了解和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制度,我们共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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