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适用范围
在法治社会中,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其适用范围广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这一规定体现了仲裁制度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中的重要作用。
仲裁适用范围的具体内容
1、合同纠纷:涉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的争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财产分割纠纷等。
3、不适用仲裁的纠纷:以下纠纷不属于经济仲裁的范畴: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
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仲裁的适用原则
《仲裁法》的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一规定明确了仲裁的适用原则,即:
1、平等主体原则:仲裁当事人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自愿原则:仲裁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仲裁。
3、公平公正原则:仲裁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处理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的适用区域仲裁机构的设立
若有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向仲裁协议指定之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可设在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城市或其他具备条件的市,而非依照行政区域划分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争议。
2、若双方分别向两个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
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开庭审理的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经济法基础的内容分布体系
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一个考试科目,共有八章,备考时,首先要清楚其内容分布体系,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经济法基础的重点
1、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了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2、法律事实:掌握法律事实的概念、种类和作用。
3、法律效力等级:了解法律的效力等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4、仲裁:掌握仲裁的适用范围、原则和程序。
5、仲裁协议:了解仲裁协议的订立、效力及解除。
6、仲裁裁决:掌握仲裁裁决的效力、执行及撤销。
7、公开审判制度:了解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原则和程序。
8、地域管辖:掌握地域管辖的概念、原则和程序。
9、中止中断:了解中止中断的概念、原则和程序。
10、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掌握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经济仲裁使用范围经济仲裁费用范围的标准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
经济仲裁使用范围
1、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财产分割纠纷等。
2、合同纠纷:涉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的争议。
3、国内外仲裁: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4、回避申请: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
经济仲裁的重难点
《经济法基础》各章节重点介绍如下:
1、第一章: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法律事实、法律效力等级。
2、第二章:仲裁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裁决。
3、第三章:公开审判制度、地域管辖、中止中断。
4、第四章: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仲裁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适用区域、经济法基础的重点以及经济仲裁的使用范围和重难点,这些知识对于从事法律、会计等相关职业的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