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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圳严规整治市容秩序,违规经营、摆摊罚款,安全责任重如泰山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国樽律所

一、严守市容,规范经营

在深圳市的繁华街道上,临街建筑物的容貌管理尤为重要,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超出门窗外墙摆卖商品,一旦违反此规定,商家将面临罚款的处罚,甚至可能暂扣营业执照,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违者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没收物品,未经批准开挖道路的违规行为,同样会受到罚款的惩处,对于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否则将被强制安装并处以罚款。

二、安全管理,责任明确

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若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户外广告存在安全隐患,城市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政府、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的企业负责人,若在任期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经调查确认承担领导责任的,其任免单位将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

三、法规更新,严格执行

《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删除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的“市场监管部门”,并将第四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户外广告刊载的内容违法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理。”第四十一条被删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四、违规摆摊,严惩不贷

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将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五、管理细则,明确规范

《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指出,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登记,创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则明确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登记等管理活动。

六、违法处罚,重拳出击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广告物品。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市容管理

一、规范管理,提升市容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市容管理的各项内容,道路容貌管理强调道路管理单位需保持道路设施完好,对损坏的设施应在三日内修复,逾期未修复将面临罚款,产权单位需确保井盖、沟盖完好并正位,否则将被罚款,严重者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地摊禁令,严格执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不可以摆地摊,禁止在商场门店外摆摊,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两侧等公共场所进行摆摊,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一、规范设置,有序经营

重点企业跨区设置统一标准户外广告的,需向市城管部门申请,实行集中统一办理,重点企业在自有物业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符合规划和指引要求的,城管部门应批准,鼓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设计临街建筑外立面户外广告,集中申报,城管部门集中统一办理。

二、合法经营,明确要求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户外广告发布前,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针对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广告发布行为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广告的发布要求和内容,因此深圳出租车LED广告合法。

三、管理办法,维护市容

《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市容整洁美观和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则明确了凡在特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均应遵守本规定。

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的条例条款

一、学校安全,警钟长鸣

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针对交通安全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安排警力维护学校出入口的交通秩序,学校需积极配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校车驾驶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

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特定行业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

三、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辖区安全管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方案,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并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

一、申请审批,规范设置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非公共用地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向城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城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规定,依法取得设置户外广告场地使用权。

二、公益广告,宣传正能量

户外广告设置人应根据《深圳市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公益广告,在重大国际活动或庆典期间,应按市政府部署发布公益广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市应急主管部门可通知电子显示屏广告设置人免费发布应急和预警信息。

三、设施维护,确保安全

户外广告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换,城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接到公众有关安全隐患投诉的,应当责令户外广告设置人进行整改。

深圳摆地摊可以吗

一、人流量大,互帮互助

在深圳这样经济繁荣的城市摆地摊,建议选择人流量大的地方,并且观察是否有其他人也在那里摆摊,这样一旦城管到来,大家可以互相照应,关于地摊是否需要收费,情况因地区而异。

二、了解规定,合法经营

在深圳摆地摊前,应了解相关规定,由于没有固定营业场所,无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手续,摆地摊为生计,但过多地摊可能会影响城市容貌,城管执法人员会不断巡查以维护市容市貌。

三、规定明确,有序经营

在深圳,摆地摊并非完全被禁止,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以维护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

深圳在大街上发传单(地产的)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一、违法发放,严惩不贷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广告物品。

二、印尼规定,严格执法

根据查询新华社官网显示,在印尼街上发放宣传单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是十五天以下的行政处罚,即在印尼不能在大街上发宣传单。

三、行政复议,依法维权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发传单被拘留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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