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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合同效力解析,股东会决议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律边界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国樽律所

效力何在?

在商业世界中,合同的签署是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合同签署的程序出现问题时,如未经股东会决议,合同的效力问题便成为法律争议的焦点,本文将深入探讨未经股东会决议签署的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

1、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增加,合同仍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情形:尽管合同最初签署时未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随着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的增加,到2018年8月,该法定代表人已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在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作出再次担保的意思表示时,该担保被视为有效,公司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一案例表明,即使合同最初签署时未经股东会决议,但在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后,其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仍可能被视为有效。

2、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担保合同,有效吗?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律师解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等规定处理,如果相对人善意的,该合同仍可能有效。

3、法人签订的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法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除非对方明知道该份合同是未经公司同意而签订的,如果法人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公司或者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要求法人赔偿损失,但对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来说,他依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4、公司借款需经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往往是比较巨大的,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是解决资金压力的重要方式,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借款需要经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但无股东会决议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5、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合同效力如何?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合同效力是没有的,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这是法律作出的强制性要求,所以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

法人代表未经股东同意签订合同有效吗?

1、法人代表签合同,是否构成犯罪?

本案这种情形,法人(法定代表人)不构成犯罪,法人是公司的负责人,而股东并不是公司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出资人,法人从事职务行为,不需要经过股东同意,不能因法人签合同未经股东同意,就认定法人的行为违法,甚至是构成犯罪。

2、未经股东同意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没有经过股东同意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在符合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损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可以要求相应损失赔偿。

3、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有效吗?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即相对人不知道越权的情形下有效。《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4、合同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法人代表应依法登记备案。

合同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法人代表应依法登记备案,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规定,只要登记备案了就承担了法人代表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合同效力有吗?

1、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时会出现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便对外担保的情况。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公司对外担保这样的事项,股东会的决议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便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这是法律作出的强制性要求,所以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

3、股东会未同意担保公司的担保行为也是有效的,“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条款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性规范,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故上述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对外担保即使未经股东会决议也是有效的。

4、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5、投资管理公司的担保行为需要有明确的股东会决议作为依据,否则,即使孙某持有足够表决权,担保合同的效力仍需进一步确认,未经股东会决议的公司担保,其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案例会根据法律规定及事实情况判断,此类担保合同的效力并非当然成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6、对于债权人而言,应审慎应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如果存在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情况,则在担保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担保人(公司)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以确保担保行为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未经股东会同意的公司借款是否有效?

1、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借款作出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在新修订并在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下称为新《公司法》)中却出现了与上述认定相异的规定,即第149条第三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2、公司不能对外借款,这会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但可以投资,如果是公司向自己的股东借款的话,是可以的,没什么特殊规定,注意出具相应借款手续,且款项支付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能确认真实性就可以了。

3、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时候当然需要召开股东会,任何让企业负债的行为都不能由公司的某一位领导人员单独决定,公司借贷属于重大事项,如果绝大多数的股东都不同意借款行为的话,私下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4、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借款需要经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但无股东会决议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5、公司名义贷款还不上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这种情况关键看是不是公司股东和公司性质,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一般是这种),而又是公司股东,需要在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不是股东,只是单纯法人的话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6、一般也是有的;企业为自身资金需求借款,其借款主体和担保对象不同于公司为他人借款作担保,公司为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第三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其立法本意是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而非以此判定合同效力,即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1、普通合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合同签订事先是否取得应有的行政许可、登记或者备案。

2、详情请查看视频

3、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首先要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并下文件;此时的董事会决议要由全体董事签名并加盖个人用章,如果要送银行备案时银行一般要求加盖公司的公章;如果不是国有独资企业(而是国有控股企业),无需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

4、公司是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的,但必须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后才能够提供担保,并且需要在担保合同上盖上公司公章,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公司担保不是法人签字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未经股东会决议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1、但“九民纪要”第19条规定了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形,即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或者让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担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

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某案例中,虽然法定代表人孙某代表投资管理公司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未提供股东会决议的证据,尽管孙某持股比例在担保期间显著增加,使他达到了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但法院强调,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仍需基于正式的股东会决议。

3、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合同效力是没有的;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这是法律作出的强制性要求,所以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

4、(二)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5、A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股东赵某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股东尚某某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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