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民商诉讼与仲裁/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特殊保护与回归社会的法律之道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国樽律所

未成年过失犯罪会被起诉吗?法律视角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一套特殊的不起诉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引导他们回归社会,避免因过早的刑事处罚而影响其未来的发展。

一、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概述

1. 法律分析 :所谓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并且具备帮教条件,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

2. 不起诉的具体情形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如果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且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 “三个不起诉”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如果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或者经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符合法定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4. 附条件不起诉 :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再次犯罪的情形,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与实施

1. 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也赋予了检察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 :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3. 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如果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如果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4. 附条件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在领域外犯罪,按照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等。

三、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与法律后果

1. 适用条件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主体条件是未满十八周岁;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认罪悔罪,并能够赔偿或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或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愿意接受监督;在一定期限内不再犯罪;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其他情形。

2. 法律后果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没有再次犯罪的情形,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则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重要体现,通过这一制度,既能够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引导他们改正错误,回归社会,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严格依法操作,确保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