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暂住证到新时代的身份证件
在探讨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这两个概念的本质区别,暂住证,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人口管理工具,曾经是外来人口在城市中暂时居留的凭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暂住证已经逐渐被新的居住证制度所取代。
1. 法律性质不同 :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的,主要针对流动人员,而居住证则是由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设立的专门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由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
2. 权益范围不同 :暂住证仅作为外来人口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而居住证则涵盖了就业指导、卫生防疫、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权益,为持证人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3. 有效期不同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而居住证则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为持证人提供更为灵活的居住选择。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为适应这一趋势,我国于2015年正式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和程序,自那时起,暂住证已停止办理,居住证成为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必备证件。
对于已经过期的暂住证,持证人需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时,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 登录居住所在地的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表,预览确认;
2. 等待系统通知,按照网约到现场办理;
3. 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如需现场拍照,请向工作人员明示;
4. 领取居住证,可选择EMS配送或到派出所领取。1. 享受同城待遇 :居住证持证人可在子女就学、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方面享受到同城待遇,增强归属感;
2. 办理落户 :居住证可作为落户的基础,持证人可通过居住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 提供公共服务 :居住证有助于持证人享受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居住证的推行,标志着我国人口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它不仅为外来人口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也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新时代背景下,居住证已成为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安居乐业的身份证件,见证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