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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工会合同签订权争议解析,法律边界与实际操作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工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这一问题在法律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此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工会组织提供参考。

工会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1、工会作为公司内设机构,未经授权无权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工会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事后若未获得公司追认,则无效。

2、工会本身并非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尽管工会组织具有团体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其目的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通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工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工会符合相关条件,如具有独立财产、组织机构等,可以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从而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

2、即使企业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其签订合同的范围也受到限制,工会签订的合同应当与其职责和业务范围相符,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超出此范围,工会签订的合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工会能否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这意味着,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集体合同的内容涵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合同草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通过,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工会能否以工会的名义签订合同,取决于以下因素:

1、工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且其签订合同的范围是否与其职责和业务范围相符。

2、工会签订的合同是否经过公司授权,或事后获得公司追认。

3、工会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其职责和业务范围,如签订集体合同等。

在实际操作中,工会组织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企业和工会组织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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