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长河中,每一道判决都承载着公正与正义的期望,当一份判决书落笔的那一刻,并不意味着一切尘埃落定,当事人若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持有异议,可以向其申请再审,以下是关于再审申请的详细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在此期间,当事人需提交再审申请书等必要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应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副本后,有十五日的时间提交书面意见,即便对方当事人未提交书面意见,也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
若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当事人仍有机会,在特殊情况下,若需要延长审查期限,则需由院长批准,一般情况下,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可以由本院再审,或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甚至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若当事人对省级高级人民法院的驳回再审裁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提交申诉状,申诉状应详细包含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以及原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当事人可选择邮寄或在线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请再审
终审判决,往往意味着一段漫长诉讼旅程的终结,当当事人对终审判决持有异议时,他们仍有权利申请再审,以下将详细介绍申请再审的途径。
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还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终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申诉,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也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人民法院审理。
向省高院民事诉讼申请再审受理通知书下来已三个多月了还没有信息是啥...
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申请再审受理通知书期待已久,当通知书下来后,却长时间没有进展,这让当事人倍感焦虑,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对方撤诉或法院未受理起诉。
2、未找到当事人的联络方式或当事人一直在外地,法院无法查询到而采取公告送达。
3、法院内部程序延误。
二审判决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更加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或者有特殊的人脉关系,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再审申请,在申请再审的过程中,并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法院是否受理申请也是未知数。
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己经立案审查要多久才有结果
民事案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当事人对审查结果充满期待,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法律分析。
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申请须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法院在立案再审后,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再审事由、原判决以及新证据的审查,若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立,或原判决无错误,或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再审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满,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其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其上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予以立案,进入二审程序后,如上诉方败诉,可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符合条件的将被立案审查。
诉讼费应在案件立案时立即缴纳,若原告未能当场支付,法院将发送诉讼费用交纳通知,要求原告在七日内完成缴费,若逾期未缴,将被视为主动撤诉,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第一审、第二审和部分再审案件的受理费。
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后还可申诉吗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往往意味着案件的终局,当事人若对判决持有异议,仍有机会通过申诉途径寻求公正。
当事人对省高级法院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既然当事人申请再审被省高法驳回了,就不建议再去法院申诉,去最高法也没用的,因为法院内部有维护本系统判决的惯性,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省高院驳回再审怎样向最高院申请
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仍有途径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法律分析。
高院驳回的再审申请,可以向最高院提起申诉或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当事人可以根据新的事实和证据,继续申诉,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诉材料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对于省高院的驳回再审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两条途径:第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再审;第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申请再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再审去最高院申诉是可以的,这种情况需要提交证据,由最高院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再审或申诉的条件,获得改判的希望非常小,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认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需在两年之内,向高院提出,但不影响执行。
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是在申请再审之时提出,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再审的事由进行实质性审查。
提交申诉状,申诉状应当包含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以及原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当事人可选择邮寄或在线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可以在相关平台在线提交,或者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