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2020年新规定解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医疗保健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在2020年迎来了新一轮的改革,以下是针对2020年医疗保险新规定的详细解析,旨在帮助广大参保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变化。
一、医保改革政策内容
2020年的医保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整个人账户基金结构 :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直接划入统筹基金,以增强基金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 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为减轻参保者的门诊费用负担,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并拟提高门诊待遇。
3. 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得到扩大,使参保者能够更加灵活地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二、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
自2020年7月1日起,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者将按照新的标准缴费,以玉林市为例,参保者需缴纳800元,其中550元为财政补助,若不在财政补助范围内,则需参保者自行补足,这一变化旨在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轻参保者的经济负担。
三、住院报销比例提升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高,每满5年缴费,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连续参保10年的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可分别达到70%、80%、90%,有效提高了参保者的医疗待遇。
四、新生儿参保及待遇享受
新出生的婴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的居民,自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北京一老一小医保新规定
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对“一老一小”医保进行了调整,2020年,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费30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缴费520元,这一调整旨在保障“一老一小”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六、居民养老保险新规定
居民养老保险至少累计缴满15年,达到指定年龄(一般60岁)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相比于职工社保,居民社保的福利相对较差,但考虑到居民社保缴费周期较长,费用相对较低,仍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2020年1月1日医保新规解读
一、医保缴费费率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为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为10%,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两险合并实施方案出台,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
二、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费用计算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费用计算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年度费用计算,享受一个医保年度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三、全国参保信息互联互通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
四、取消个人账户平稳过渡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实行个人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五、政府补助标准调整
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和劳动年龄内居民的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有所提高。
2020医保报销标准详解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1300元3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3万元4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4万元1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10万元3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二、门诊报销标准
门诊报销标准如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丙类费用及报销金额计算
丙类费用即费用总数的15%与医保无关的费用,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金额计算公式为:(总费用起付线乙类自费全自费)×报销比例,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四、门诊报销及住院报销
全体参保居民在医疗保险年度内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医疗费用在支付范围内的,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住院报销比例随参保时间增长而提高。
五、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社保新规定2020年9月最新规定解读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提取
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此前,北京职工缴纳的医保费,会有一部分钱存入到医保存折中,参保人可以凭存折直接取现,没有任何限制。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三、社保卡领取养老金
部分地区自9月1日起开始全面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如上海等地,此举旨在提高养老金领取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五、养老金发放方式改变
部分地区自9月1日起开始全面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如上海等地,此举旨在提高养老金领取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2020年退休医保改革解析
一、医保改革政策内容
2020年医保改革政策内容与2020年1月1日医保新规中的内容相同,旨在调整个人账户基金结构、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门诊待遇等。
二、退休人员待遇保障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每年仍另增加200元,如东县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低于本通知划入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须连续参保至退休,因故中断的,可按当期公布的本市医疗保险补缴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三、退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退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身份和工龄有所区别,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2020年北京一老一小医保新规定解读
一、适用人群
北京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一老一小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保人员。
二、低保费高保额
“一老一小”医保规定,学生和婴幼儿每年缴纳50元/人(另由财政补助50元),每年累计报销最高可达17万元;老年人每年缴纳300元/人(另由财政补助1100元),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费率低于商业保险的费用。
三、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50元,每年的报销限额是30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新制度实施后,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
四、优化经办流程
市医保局与困难群体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优化经办流程、认定即享待遇、协同兜底保障等举措,建立“联网通办”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将“免缴人员”身份认定、办理参保、制发社保卡三个流程合三为一。
医保2020年7月新规定解读
一、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时,应按规定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工医保,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二、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
自7月1日起,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者将按照8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其中550元为财政补助,若不在财政补助范围内,则需参保者自行补足。
三、法律分析及医保年度调整
2020年起,上海市职工医保年度的起始时间从4月1日调整至7月1日,2020年7月1日0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3万元提高到55万元。
四、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及个人医疗账户资金
新的医保年度自2020年7月1日开始,在新的医保年度中间,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53万提高到55万,在最高支付限额55万之上部分仍然可以再报销80%,2020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
五、血友病患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提高
血友病患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应检查和替代治疗医疗费用,按照血友病轻型、中型、重型,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自2020年7月1日起,学生儿童患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2万元、10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