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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协议管辖条款法律解析,关键要素与合规要点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国樽律所

协议管辖条款如何撰写才能确保其有效性

在撰写协议管辖条款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以下是对相关内容的优化和深入分析。

1、法律分析:协议管辖约定不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的同样无效,在撰写协议管辖条款时,必须确保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

2、约定管辖法院应明确以书面形式,可体现在争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协议中,选择的法院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在选择时,须确保不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应由中级法院管辖却约定基层法院,视为无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争议管辖的法院,但是约定是有范围要求的,只能在以下几个法院进行选择: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在合同中,应明确指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4、鉴订地点的确定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才会有效,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在实践中,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协商一致,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了避免出现管辖争议,双方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而应明确指出具体法院的名称。

6、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合同中如何约定管辖法院

1、法律主观:合同约定管辖法院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要按合同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允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选择管辖法院,但须遵循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管辖法院应明确以书面形式,可体现在争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协议中,选择的法院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

3、合同中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以下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不过,这种约定必须符合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得违反。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条款如何撰写

1、法律分析: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应当在有关争议解决方法条款中写明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

2、在合同中约定法院管辖权,可以直接选择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上述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必须确保协议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合同上约定法院管辖权的方式如下: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买卖合同中确实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此条款在合同的法律效力范围内,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双方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则应遵循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但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管辖权,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5、合同起诉地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当然了,因为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法院实际上是可以自由来进行选择的,比如说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这是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所做出的规定,合同起诉地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约定有效。

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

1、法律分析:协议管辖的法理依据在于,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管辖,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民事自治原则在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表现,这反映了法律的法制性与民主性的结合,根据相关规定,不仅涉外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国内民事诉讼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

合同签订地点写哪一方才是有效的

1、合同中的签订地点的写法:一般可以写当事人实际上共同订立合同的地点;若当事人是分别在合同上签字的,则可以将合同的签订地点确定为一方的住所地、合同的履行地、或者一方实际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

2、当然可以,法无禁止,且实践中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甲方写签于甲地,乙方写签于乙地,并不会导致合同效力上的问题,但如果要以合同签订地来判断案件管辖法院时,就会有麻烦,法院要确定最后签订地。

3、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合同签署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上如何约定法院管辖权

1、前者要求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时须订立书面协议;后者则是从原告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不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应诉辩的情形,推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该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涉外诉讼既规定了明示协议管辖,又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而对非涉外诉讼,仅规定了明示协议管辖。

2、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的地点为管辖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权确定的原则如下: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3、【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但前提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4、法院管辖权确定方式如下: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

民事诉讼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

1、法律分析: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违反专属管辖。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协议管辖的无效情形:协议管辖约定不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4、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如下:因违法级别管辖而无效,即在合同中直接约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案件的标的额完全不符合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即建设工程施工等不动产纠纷、码头装卸等港口作业纠纷约定管辖,而此类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起诉时无法确定法院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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