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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详解我国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及蓄积量界限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国樽律所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与蓄积量界定

在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中,滥伐林木罪是一项重要的罪名,旨在严惩那些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及其蓄积量的详细解读。

1. 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蓄积量达到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达到500至1000株,则应予以立案追究,具体情形包括: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擅自采伐林木;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采伐方式。

2. 律师解读: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的曹露律师指出,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的蓄积量,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若滥伐林木的蓄积量达到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则属于重大案件;若蓄积量达到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则属于特别重大案件,值得注意的是,滥伐林木的数量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重要要件。

3. 数量标准与累计处罚:滥伐林木的数量标准分为“较大”(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和“巨大”(50100立方米或幼树25005000株),对于一年内多次轻微滥伐且未受到处罚的行为,若累计数量达到犯罪标准,行为人须承担刑事责任,若盗伐珍贵树木且同时触犯其他相关法律,则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幼树指胸径5厘米以下的树木。

乱伐与滥伐林木罪的定罪与处罚标准

1. 法律分析:乱砍乱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可能构成犯罪,将被法院判处刑罚,对于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为,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 累计处罚与特别规定:对于一年内多次轻微滥伐未受处罚的行为,若累计数量达到犯罪标准,行为人须承担刑事责任,盗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幼树指胸径5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竹林的定罪量刑,由省级高级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滥伐,处罚将加重。

3. 量刑标准:乱砍乱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的,将构成滥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砍伐的林木属于盗伐,则会构成盗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则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定罪与量刑详解

1. 法律主观: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为10至20立方米或幼树500至1000株。

2. 立案标准与解释:大量砍伐森林是砍伐森林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于非法采伐滥伐树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出发点,在林区,剥蚀一般可以掌握在10立方米至120立方米或幼苗500立方米至11200立方米。

3. 非林区滥伐标准: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至10立方米,或幼树250至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与处罚措施

1. 其他滥伐情节:如滥伐珍稀树木等,若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至5倍的罚款。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林业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对滥砍乱伐的几种情况及处罚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下的或幼树50株以下的,处其砍伐树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补栽5倍的林木。

3. 立案标准与处罚: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方式。

4. 立案标准依据: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滥伐林木的数量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滥伐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滥伐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了实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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