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漏罪的侦查方式多种多样,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类型:
1、法律主观侦查:当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时,侦查流程如下:由监狱或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监狱或公安机关将撰写起诉意见书,并附上相关案卷材料、证据,一并送交人民检察院处理,若罪犯并非在监狱服刑,则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流程与上述相同。
2、公安机关处理方式:漏罪的侦查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具体而言,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审查起诉;二是公安机关直接审查起诉。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若认为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可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漏罪现象,检察机关通常会采取退回侦查的措施,此过程涉及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的遗漏罪行进行调查与核实,一旦发现漏罪,检察院会将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要求其对遗漏的罪行进行补充侦查,这一过程旨在确保所有涉嫌犯罪事实均能被完整、准确地查清,以维护司法公正与严明。
5、刑法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若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漏罪进行重新诉讼时,审查起诉阶段通常退回补充侦查或补充调查;若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也可追加或变更起诉。
6、新增罪行的处理: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中,若发现新增罪行,处理方式略有差异。
监狱服刑罪犯发现漏罪又报捕
关于监狱服刑罪犯发现漏罪又报捕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观点和法律规定:
1、处理方式比较:对于已经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机关发现漏罪时,有观点赞同侦查完毕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流程:如前所述,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侦查流程是由监狱或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撰写起诉意见书并附上相关材料、证据,一并送交人民检察院处理。
3、判决与刑期:以一个具体案例为例,若罪犯被判刑二十年后,服刑九年,逃跑后又因盗窃罪被抓,若盗窃罪判五年,则总刑期为16年,但还需加上脱逃罪(通常一到三年)。
4、公安机关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在发现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漏罪或新罪的情况下,可将此类案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直接审查起诉。
5、刑期合并:漏罪应当先并后减;新罪应当先减后并,若既有漏罪又有新罪,则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6、管辖法院:由罪犯服刑地或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服刑犯人发现漏罪由谁侦查
关于服刑犯人发现漏罪由谁侦查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观点和法律规定:
1、侦查主体:发现漏罪时,侦查主体可能为监狱或公安机关,具体而言,由监狱有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有关材料、证据一起送到人民检察院处理;若罪犯不在监狱内服刑,则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2、判决与刑期:在判决生效之前发现犯人有未决的漏罪时,应按“先并后减”的原则操作,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合并审理漏罪及原有定罪量刑,随后再从已服刑时间中扣除。
3、检察院处理:需要由检察院进行处理,监外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将漏罪的案件材料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处理,然后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罚,再进行数罪并罚。
4、公安机关配合: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若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时发现其新的犯罪事实,案情重大的可以移送至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区配合侦办案件并移送检察院公诉至法院审理判刑。
5、侦查主体确定: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时,侦查主体为监狱或公安机关,若罪犯不在监狱内服刑,则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关于漏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漏罪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内容:
1、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在判决后发现漏罪,根据《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2、数罪并罚:同一罪名的漏罪处理方法为将漏罪的处罚和之前的处罚相加,作为量刑的依据。
3、漏罪认定: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
4、累犯判定:漏罪适用数罪并罚规定,是否构成累犯,要看漏罪实施时间及是否为故意犯罪等情况,漏罪不一定构成累犯。
5、刑期合并:将该刑期与前罪未执行的刑期合并,计算出新的刑期,再将新犯的罪刑期与前两步得出的刑期相合并,依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6、法律原则:无论是漏罪还是新罪,都应当依法处理,不能因特殊情况而违背法律原则。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
关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是否会退回侦查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内容:
1、退回侦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漏罪现象,通常会采取退回侦查的措施,此过程涉及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的遗漏罪行进行调查与核实。
2、法律分析: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若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
3、自行侦查: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关于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些相关内容:
1、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退回侦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漏罪现象,通常会采取退回侦查的措施,此过程涉及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的遗漏罪行进行调查与核实。
3、判决与刑期: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的,法院会对新罪进行判决,然后和原来判决合并执行,有些犯罪分子被判刑坐牢,检察院审查案件,发现新的犯罪线索,这样就要重新立案,审查起诉,对于遗漏的罪名,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判决。
4、法律分析: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若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
5、数罪并罚:除“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才适用数罪并罚,之前或之后发现的均不适用数罪并罚原则,依法单独处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追诉范围内发现有犯罪遗漏的,应当分别追诉,不属于追诉范围的,不得追诉。
取保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关于取保期间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些相关内容:
1、保证金处理: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存在收监的问题,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就不必再立案了,公安机关会解除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2、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所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若被发现其涉嫌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暨有再次实施违法活动之可能性,此类情况无疑构成了社会危险性。
3、数罪并罚:具体而言,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关于数罪并罚问题:对于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揭示出来的,同时又存在于数年前的旧有罪行,通常情况下,该等罪行将会结合先前的案件展开合并处理,即实行数罪并罚的原则。
4、保证金处理: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5、取保候审条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漏案情节比较严重,是会被拘留,然后进一步调查,这样才可以维持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