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不仅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明确了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重要事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附加条款的情况,以下是对劳动合同中附加条款的详细解析。
一、用人单位擅自附加条款的法律后果
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在合同书上擅自附加用人单位条款,劳动者有权获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包括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每工作一个月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若因公司辞退,劳动者还可要求获得经济补偿,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至少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偿12个月工资,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生育假期的工资补偿。
二、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内容
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及工作地点:约定好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想要调整,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2、工作时间:双方应约定工作时间制度,如加班,甲方应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乙方自行加班,需根据甲方规定确定是否视为加班。
三、法律分析
1、附加协议的有效性: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若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2、双方达成合意:双方达成合意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有合同的补充与变更,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并要求变更后的新版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须持有各自的一份。
四、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
1、工作职责与岗位说明:条款应详细阐述员工的工作职责、岗位要求以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对工作内容有清晰的认知。
2、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明确工作时间安排,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加班规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等,以保证员工的休息权益。
3、教育培训:甲方有责任提供学习条件,并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应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非正常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4、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可作为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一部分。
五、劳动合同可以添加附加条款吗?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协商一致: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可以在劳动合同空白处增加条款,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六、用人单位擅自在劳动合同书上附加用人单位条款可以吗?
1、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添加附加条款,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违法条款:若基本工资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持平,又添加附加条件,则违法,根据《劳动部发[1995]309号56条》,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工资标准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备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