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民事诉讼中,确定管辖法院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以下是对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确定方式的详细解析。
1、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确定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主要遵循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则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分析:管辖法院的确定机制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3、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确定
不同情况下,管辖法院的确定也有所不同,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
(1)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需要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受理。
6、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管辖问题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确定的具体方法
1、法律依据: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
(1)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
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发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多被告管辖问题
如果同一案件中的多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跨越多个人民法院辖区,那么各相关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
1、法律依据: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
(1)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定管辖级别管辖定义
法定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主要由《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法条第18条,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案件,除非另有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有两个关键点,要考虑诉讼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联,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要审视诉讼标的、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5、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发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法律依据: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
(1)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确定的方式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确定的方式主要是:
(1)一般地域管辖;
(2)专属管辖;
(3)协议管辖。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
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作为民事被告时的管辖问题
1、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管辖问题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特殊纠纷的管辖法院
双方因保险合同纠纷需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拥管辖权。
4、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自然人或单位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
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单位法人,由被告的注册登记地的区县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另有规定,如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1、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经济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
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法院,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一般民事案件的起诉法院
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4、法律分析: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也要看具体案子
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也要看具体案子,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