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保健食品因其独特的健康功效而备受关注,随之而来的保健食品广告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保健食品广告中都有哪些被法律明确禁止使用的词汇和内容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任何形式的功效和安全性保证都是被严格禁止的,如“立即见效”、“100%有效”等。
2、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保健食品具有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能是违法的,如“有效预防感冒”、“治疗高血压”等。
3、声称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暗示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是维持健康的唯一或必需途径。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直接或间接地将保健食品与其他药品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也是被禁止的。
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任何形式的代言人进行产品推荐或证明。
以下用语也是被禁止使用的:
1、医疗用语:任何与医疗相关的用语,如“治愈”、“根治”等。
2、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如“特效”、“神奇”等。
3、宣传疗效:不得对产品的疗效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
4、改善和增强性功能:不得宣传产品有改善或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5、标志要求: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标志,其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纯正天然世界养生这些词违反广告法吗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一些常见的词汇如“纯正天然”、“世界养生”等,是否违反了广告法呢?
1、正品防伪:如果产品确实是正品,且没有误导消费者或贬低同行,那么使用“正品防伪”这样的词汇并不违法。
2、虚假广告:如果发布虚假广告,则可能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以及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广告法的规定,以下内容是被禁止的:
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以下是一些基本要求:
1、避免误解和欺骗: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消费者,包括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语言。
2、明确标示: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3、信息准确:保健食品的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批准文号必须严格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4、标识要求:保健食品的标识必须与包装容器紧密结合,不得分离,产品说明书应当随产品一同置于外包装内,方便消费者获取详细信息。
5、审查制度:保健食品广告需通过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获取批准文件。
保健食品广告中,以下内容是明令禁止的:
1、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包含表示产品功效与安全性的绝对化保证或断言。
2、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禁止提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3、声称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强调广告商品并非保障健康的必需品。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避免与药品或其他保健食品直接比较。
5、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或证明:不得利用任何形式的代言人进行产品推荐或证明。
6、其他禁止内容: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广告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才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