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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待遇全解析,工资、军龄、退休福利等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25/04/12 作者:国樽律所

企业工作的部队转业干部

在我国,军队转业干部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转业后如何适应企业工作,如何享受相应的待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以下将从法律角度,详细分析军队转业干部在企业工作时的待遇问题。

一、工资待遇

分配到企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待遇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津贴、补贴上,在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区,津补贴在工资中占的比例较大;而在一些财力匮乏的地区,津补贴的数目虽小,但大体与当地消费水平相适应,确保了转业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军龄计算与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将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军功增发退役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三、退休待遇

对于分配到企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退休待遇同样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待遇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工资待遇: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的固定部分按照分配到机关的同等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70%的数额。

2. 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待遇: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计划分配至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应不低于接收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人员标准,同时享受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待遇。

3. 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军转干部转业时所担任的部队职务来确定的,原正师职职务的每月补贴为500元,原副师职职务的每月补贴为450元,原正团职职务的每月补贴为400元,原副团职职务的每月补贴为360元,原营职职务的每月补贴为320元,原连、排职职务的每月补贴为300元。

4. 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四、住房补贴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五、总结

军队转业干部在企业工作,其待遇问题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在政策保障下,他们在工资、军龄计算、退休待遇、住房补贴等方面,均能享受到相应的权益,这有助于他们在企业中发挥余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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