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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详析我国减刑假释制度,条件、区别及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1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减刑和假释是两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旨在激励罪犯改过自新,恢复社会功能,以下是对减刑假释条件的详细解析。

条件一:法定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减刑的条件包括:

1、罪犯身份: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改造表现: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3、立功表现:有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条件二:要素要求

符合减刑法定条件者,需具备以下要素:

1、遵守监规:严格遵守监规,接受教化。

2、悔改表现:有明显悔改或立功之表象。

3、积极参与教育:乐于接受教育训练,积极参与各类思想、文化与技能教育课程和劳作。

4、完成任务:致力于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条件三:减刑与假释的区别

减刑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和悔罪态度,依法减少其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而假释则是根据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改造表现和悔罪态度,认为其不再具有危害社会的可能,而提前解除其剩余刑罚的一种制度。

条件四:适用条件

减刑与假释的适用条件包括:

1、罪犯身份: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2、改造表现:执行期间若能遵守监规并积极接受改造,确有悔罪表现或者立功行为者可行减刑。

3、无再犯罪风险:被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之犯人,执行相应刑期后,如能恪守监规、认真改造,且无再犯罪风险者可获假释。

条件五:新政策要求

减刑假释新政策中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认罪悔改:真诚悔过,承认犯罪行为。

2、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与监管规定。

3、立功表现:在监狱中有很大的立功表现。

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申请成功,就可以直接释放到监外执行后面的刑期。

减刑假释法定条件

减刑和假释的法定条件如下:

条件一:法律分析

减刑的适用条件: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条件二:司法部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条件三:减刑条件

减刑的必备条件为:

1、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

2、具备切实的痛定思痛或立功行为;

3、真诚悔过,踊跃投入劳动,高效完成生产任务等。

对于重大立功者,必须给予适当减刑。

条件四:假释条件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实际执行满13年,若罪犯在监内能够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接受教化,有真实悔改表现且没有再次犯罪之风险,便可获得假释许可。

但对于累犯或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则不允许假释。

减刑假释适用条件有哪些

条件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

1、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

2、有悔罪表现或有显著立功表现;

3、在服刑期间没有新的犯罪行为或发现漏罪。

条件二:假释条件

1、严守监禁条例,积极改变罪思想意识,并确有明显反思和改正行为的表现;

2、无再次犯罪之虞;

3、对于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掠、绑架、纵火、爆炸、投掷危险品或参与有组织暴力犯罪而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者,不得予以假释。

条件三:有期徒刑假释条件

假释则主要针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适用条件更为严格,犯罪分子需要在其原判刑罚执行过半数以上(即二分之一以上)的基础上,实际服刑时间达到一定年份(即无期徒刑犯罪分子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必须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规,展现出良好的改造态度与行为。

2024年减刑假释新政策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条件一:刑期限制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条件二:实质条件

1、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2、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

条件三:新政策规定对象

1、被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的;

2、一般情况下对于存在立功的情节的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减刑或者保释。

条件四: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

1、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2、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3、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4、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条件五:职务犯罪减刑新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

条件六:假释条件

1、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2、要申请获得假释批准,自然首先要求符合《刑法》中关于假释的条件要求;

3、同时不能具有不适用假释的情形;

4、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要申请假释要求其刑期至少已经执行了一半以上;

5、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话,那其刑期至少要求执行了13年以上。

服刑人员假释和减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条件一:减刑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减刑的条件为: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条件二:假释条件

减刑适用于在服刑期间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改造后确有悔改表现或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等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减刑。

假释适用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次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完法律规定的刑期之后,可以申请带条件的提前释放。

条件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罪悔罪;

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条件一:法律分析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条件二:司法部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条件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

条件四:办理规定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以及监督和救济措施,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减刑、假释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条件五:监狱减刑新政策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适用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刑罚功能,实现刑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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