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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公司强制清算程序详解,关键步骤、法律依据与终结条件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在商业世界中,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议题,一旦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便意味着公司进入了清算的初步阶段,在这个阶段,一些关键的法律条款和程序可能允许撤销强制清算程序。

在人民法院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之前,公司如果修改了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那么申请人(即提出强制清算申请的人)在其个人债权及他人债权均得到全额清偿后,如果未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其有继续运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且能够满足债权人的偿还要求,强制清算程序可能会被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当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一旦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表明,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强制清算程序将成为必然。

如果公司并非因为无法清偿债务而被申请强制清算,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法院对债权人或股东作为申请人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这通常意味着,清算程序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的。

公司清算程序如何终了

公司清算程序的终了是一个多步骤、多环节的过程,以下是清算程序终了的关键步骤:

1、通告或公告债权人:清算公司未尽事宜,缴纳拖欠税务及清算产生税款,清理债务债权,处置偿债后余留财产,代理公司参与民事司法程序,通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偿债务,整理财产,分配盈余财产,清算终了。

2、税款预缴和申报:根据法律规定,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清算按年计算:清算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是基于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条件,以下是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关键步骤:

1、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当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得到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2、清算组移交清算事务: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情况下,可以启动强制清算程序。

3、清算报告的确认:若清算报告通过人民法院的审核,意味着清算程序进入尾声。

4、清算程序的终结:法院强制清算的程序是,由法院指定清算组,确认清算方案以及相应的清算报告,按照清算报告对企业现有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强制清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强制清算的法律规定涉及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构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以下是强制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

1、强制清算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

2、强制清算的情形:公司会被强制清算的情形是,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被法院司法解散,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成员,进行强制清算。

3、申请强制清算的条件: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4、清算义务人: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债权人和股东申请清算: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强制清算程序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程序,涉及多个法律条款和程序,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公司、债权人、股东以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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