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仲裁员的主观要求极为严格,这些要求包括:必须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曾任审判员满八年;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这些条件无一不凸显了法律对仲裁员专业素养的高度重视。
仲裁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且在仲裁领域有至少八年的从业经验;从事律师行业满八年;曾担任法官职务满八年;他们还应具备法律研究或教学背景,并拥有高级职称;或者,他们拥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领域,这些条件意味着,仲裁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以及深厚的理论基础,他们才能在仲裁过程中,公正、公平地处理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职场中,劳动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当公司内部出现劳动争议时,如何仲裁员工,成为了许多企业关注的焦点,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调解时,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公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如果员工对公司的仲裁决定不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若员工已离职并与新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处理方式则取决于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大小,若损失较大,公司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此为必经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员的任职资格,是确保仲裁公正、公平的关键,我国仲裁员的任职资格包括: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自从2018年法考改革之后,仲裁员也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才能任职,这意味着,所有仲裁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在一些地方,这项规定并未严格执行,有些非专业法律人士,只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也能担任仲裁员,但需要进行备案。
法律分析: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员任职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根据《仲裁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申请成为仲裁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且在仲裁领域拥有至少八年的工作经验,拥有至少八年律师执业经历,第三,曾任法官,且在法官岗位上服务至少八年,从事法律研究或教学工作并获得高级职称者,亦可申请仲裁员资格。
仲裁庭是承担仲裁双方当事人争议任务的临时组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根据仲裁庭仲裁员人数,仲裁庭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合议仲裁庭。
仲裁庭通常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担任仲裁员需要满足以下5种条件之一:第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第三,曾任法官;第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第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时,当事人应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法律分析仲裁的法定程序的阶段: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当涉及十人以上集体劳动或人事争议的案件时,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设立首席仲裁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争议案件处理中,也应当由三名仲裁员构成的仲裁庭负责,并指定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的任职资格和仲裁庭的组成,都是为了确保仲裁的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既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又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