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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紧急避险,法律视角下的危险应对与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紧急避险措施,是指在面临不可预见的危险,且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损失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紧急行为,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

1. 两种合法权益不能同时兼顾

紧急避险的正义合理性体现在两种合法权益不能同时兼顾的情形下,牺牲较小者以保全较大者,在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同时也要高度重视生命人格尊严,具体需要法院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公正判断紧急避险中权益取舍的合理性。

2. 紧急避险的定义与条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不采取的紧急措施,紧急避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构成:

必须存在正在发生,并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

必须情况紧急,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才能采取避险措施。

3.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如下:

必须是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危险;

必须是迫不得已、别无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

必须是为了避免合法权益遭受危险损害。

4. 紧急避险的法律依据

在法律上,紧急避险的行为受到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5. 紧急避险的具体案例

在火灾现场,为了救助被困人员,消防员不得不进入火场,此时消防员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再如,在地震发生时,居民为了逃生,不得不跳楼,这种行为也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紧急避险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起因条件

必须有危险存在,包括自然灾害、人为原因等。

2. 时间条件

危险必须正在发生,对于尚未到来和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采取紧急避险。

3. 对象条件

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 主观条件

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 限制条件

在危害发生时,不得不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以保护另一合法权益。

紧急避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

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2. 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对于尚未到来和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采取紧急避险。

3. 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

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 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即避险行为不得造成比伤害行为更大的损失。

何种情形可以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构成的情形主要包括:

1.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2. 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3. 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4. 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如下:

1. 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包括自然力量、动物侵袭、危害行为等。

2. 危险正在发生

对于尚未到来和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采取紧急避险。

3. 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

4. 行为人主观具有避险意识

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

5. 没有超过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即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什么情况属于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威胁,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予以应对的情况,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紧急情况:

1. 国家内乱或与他国发生战争

当国家爆发战争时,相关领导人有权决定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这里的战争包括对外战争和内乱,如果国内发生了大规模的暴力运动,虽然不是战争,国家也可以进入紧急状态。

2. 国内受到了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

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3. 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其他暴力行为构成了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

4. 紧急情况主要是指: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情况。

5. 紧急避险是在面对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时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

6. 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避险行为不得造成比伤害行为更大的损失。

7.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措施是在面临不可预见的危险,且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损失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紧急行为,在紧急避险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避险行为合法、合理、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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