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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宠物离世赔偿纠纷,法律视角下的宠物主人维权之路
发布时间:2025/04/09 作者:国樽律所

当宠物狗不幸离世,狗主人是否能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呢?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一棘手的问题。

让我们回顾一起典型案例,王先生的爱犬不幸离世,他向宠物店索赔5万元,宠物店负责人坚称这是王先生“设局”,并要求王先生走法律程序,他质疑王先生为何不将生病的狗狗送往宠物医院,而是选择寄养在宠物店,按照行规,宠物店通常不会接收刚出院不久的狗狗,这位负责人认为王先生作为狗主人,在照顾宠物方面存在疏忽。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王先生表示:“让我们一起走司法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赔偿事宜,在没有判决出来之前,我们一家一分钱都不会支付,以后也不会少支付一分。”该狗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

若要走上诉程序,进行司法鉴定是关键,最好去辖区司法局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化验,以确保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在此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犬类死亡、宰杀的,饲养者应当在7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手续,犬类失踪的,饲养者应当在7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犬类失踪时间超过1个月的,应当在超过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手续。

在宠物医疗事故纠纷发生时,宠物主人只能以“物”的所有人的身份要求赔偿,由于找不到权威机构为宠物做医疗鉴定,无法确定是宠物医院的责任。

在另一起案例中,一名女子被未栓牵引绳的大狗吓成十级伤残,其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近19万元,法官表示,狗狗虽然没有直接伤害女子,但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被迫休庭。

宠物医疗事故能不能报案

宠物医疗事故发生后,宠物主人是否可以报案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

保留就诊的病历、发票和单据,以备维权,当悲剧发生时,及时咨询当地的宠物行业协会,询问当地是否已出台相应法规及办法,若当地无法律法规,可以多尝试联系当地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市民如果碰到宠物方面的医疗事故纠纷,可以向该地区农业局兽医科提出专鉴定属申请,农业局会组织专家对动物诊疗事故进行鉴定,但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这一鉴定出具的只是意见书,而非真正法律意义上的鉴定书,在发生宠物医疗法律纠纷时,对法庭只有参考意义。

协商不成的,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宠物医疗事故确实能够报案,但通常由社区、派出所等单位介入调解,由于宠物在法律上没有“人身权”,宠物主人只能以“物”的所有人的身份要求赔偿,宠物医疗事故的赔偿往往只能按照财产损失来进行,即按照宠物狗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可以根据自愿书进行处理,若宠物主人认为医院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可向当地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处理,不过,目前许多地方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还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也相对较小,鉴于此,建议宠物主人与宠物医院进行协商处理,通过友好沟通达成解决方案。

狗狗被邻居下毒死了我收集了呕吐物不知送什么机构去检验证明是中毒...

当狗狗不幸中毒离世,宠物主人收集到的呕吐物该如何处理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若要走上诉程序,进行司法鉴定是关键,最好去辖区司法局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化验,以确保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在此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描述来看,狗狗中毒的可能性较大,类似症状在其他被毒死的狗狗身上也有所发现,嘴巴和鼻子冒出白沫、呕吐、呼吸困难、不断转圈乱撞、最后眼睛也变得无神,死后身体僵硬,这些症状表明狗狗可能是被人故意毒害的。

事发地位于国际城小区,8月6日,新浪微博上一条“贵阳某小区有人故意投毒火腿肠,导致11条狗狗被毒死”的消息,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在短短两天时间里,评论竟高达7600余条,大部分网友表示,这都是养狗人士不文明养狗导致的结果。

马钱子碱——中毒反应并不快,但却极为令人恐怖,在现实中,马钱子碱曾用作医药中的兴奋剂,目前则作为鼠药或治疗呕吐的良药,名称:马钱子碱,狗扣子,鼹鼠怕,鼹鼠死,毒性:6级,性质:无色水晶粉末,刺鼻气味,可通过皮肤和眼睛中毒。

现在养狗需要办狗证吗

随着养狗人士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养狗需要办理狗证的问题,现在养狗需要办狗证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养狗需要办理的证件包括《购狗许可证》、《狗类免疫证》、《养狗许可证》,在一些地区,不办理狗证就私自养狗是犯法的,因此应及时办理。

在城市中,狗必须办狗证吗?律师解答:养狗一定要办狗证,狗证是合法养犬的凭证,也是为了保证其他居民的安全,在养狗期间,要给宠物及时接种疫苗,减少宠物自身染病的风险,也是对家人的负责。

养狗需要办狗证,或者称之为养犬登记证,狗证相当于狗狗的身份证,需每年办理一次,办理狗证时,需要先带狗狗去动物检疫所办理免疫合格证,然后前往派出所提交申请,申请合格后,带狗狗回到检疫所接受身份识别芯片的注射,最后就可以领取狗证了。

法律分析:养狗必须办狗证,狗证又叫养犬登记证,相当于狗狗的身份证,每年都需要办一次,如今有的城市中设有专门的打狗队,一旦狗狗被检查出没有狗证,那打狗队就会没收狗狗,甚至对主人进行罚款,要带狗狗去动物检疫所进行健康检查,并接种狂犬病疫苗,检查合格后领取动物免疫合格证。

养狗要办狗证,狗证就是用来证明狗狗身份的一种法定的证件,和人的身份证差不多,办狗证也就是给狗狗检查身体,每年都需要办理,狗狗四个月大就可以办狗证,狗狗在疫苗全部接种完后,大概四个月左右就可以办理狗证。

养狗需要办狗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养狗需要办理狗证,狗证是一种可以证明狗主人合法拥有并负责养狗的证明文件,通过办理狗证,可以有效管理狗的数量、品种、疫苗接种等信息,也方便管理部门控制犬只数量和监督健康管理,办理狗证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到当地宠物管理部门或居民社区咨询相关办理规定。

海口一宠物狗寄养期间死亡狗主人索赔5万元店家刚出院就送来宠物店...

海口市发生了一起宠物狗寄养期间死亡的事件,狗主人索赔5万元,让我们一起了解这起案件的经过。

消费者李先生因外出旅游,家里一条宠物狗无人看管,于是找到附近一家宠物店托管,并签订了寄养协议,在宠物店寄养期间,狗狗不幸离世,李先生认为宠物店在照顾狗狗方面存在疏忽,遂向宠物店索赔5万元。

宠物店负责人坚称,这是李先生“设局”,并要求李先生走法律程序,他认为李先生作为狗主人,在照顾宠物方面存在疏忽,为何不将生病的狗狗送往宠物医院,而是选择寄养在宠物店。

现在饲养宠物比较普遍,也就催生了宠物寄养这个行情,但有时候是有风险的,近日在北京就发生了一起宠物狗狗寄养突然死亡,被主人起诉到法院,北京一宠物狗寄养死亡,主人起诉索赔安葬费、精神抚慰金三万余元!

狗狗在宠物店寄养后,回家时表现出心情低落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现象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环境变化、分离焦虑、不适应新环境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1、环境变化:对于狗狗来说,从熟悉的家庭环境转移到陌生的宠物店,再回到家中,这一系列的环境变化可能会让它们感到困惑和不安。

2、分离焦虑:狗狗可能会因为与主人分离而感到焦虑,导致情绪低落。

3、不适应新环境:狗狗可能会因为不适应新环境而出现情绪低落的情况。

女子被狗吓成十级伤残!狗主人喊冤狗离她2米远!

一起女子被狗吓成十级伤残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让我们一起了解这起案件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3月2号的早上8点多钟,当时,孔女士一个人行走在沙洲上,突然,从旁边一堆铁管中跑出了一只狗,冲着她狂叫,被吓傻的孔女士不敢动弹,可就在这时,附近的狗都被叫声给吸引了过来,很快,一群狗开始围攻孔女士,孔女士当场就被咬翻在地,全身多处伤口巨痛。

狗主人表示,如果当初他牵绳了,就不会造成孔女士的伤害,也不用赔钱,法官表示,狗狗虽然没有直接伤害孔女士,但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被迫休庭。

为什么有人喜欢养烈性犬

为什么有人喜欢养烈性犬呢?以下是几个原因:

1、保护家庭和工厂:烈性犬有强烈的领地意识,能够保护家园和工厂,对潜在入侵者具有威慑作用,提供安全保障。

2、护卫犬:烈性犬具备较高的战斗力,成年人很难与其匹敌,在面对小偷等威胁时能够挺身而出,保护主人的安全。

3、满足虚荣心:有些人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心,觉得其他人不敢养,自己家有,显得自家比较特别了。

4、看家护院:有些人养烈性犬是为了看家护院,保护家里财产安全。

5、独特魅力:有些人可能只是单纯地喜欢这种犬只的外貌或身体素质,并且喜欢与它们相处。

6、展示社交地位:也有些人可能是为了展示自己的社交地位和富裕程度,而养了一只昂贵且难以饲养的猛兽。

不管是什么动机,养烈性犬的人都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能够影响到其他人的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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